2016年春季“美丽乡村建设”苗木(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春季“美丽乡村建设”苗木(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林业局委托,对“昌吉林业局2016年春季(美丽乡村建设)苗木”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采购人:昌吉市林业局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HW2016-052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林业局2016年春季“美丽乡村建设”苗木采购
四、采购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除外)。苗木生产许可证及苗木经营许可证。
  (现场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验)。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
  八标段:预算资金控制在人民币495500元内(硫磺沟镇“美丽乡村建设”)
  十标段:预算资金控制在人民币500250元内(庙尔沟乡“美丽乡村建设”)
七、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1、填报要求:供应商按苗木(品种、规格)报单株价格并汇总,此价格包括生产、起苗、包装、运输、检疫等费用的价格(胸径5cm以上含5cm苗木单价含卸车费用),同时按每标段内容里所有项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报项目苗木生长健壮、树干通直、冠型饱满整齐,无偏冠,无病虫害、无断头等其他机械损伤;要求带土球的,土球按规定的规格起挖完整,并用草绳包装,密实无松散;要求蘸浆的,苗木根系挖完整,并按要求蘸浆后用包装袋等包好。
八、报价须知:
1、供应商报价须按每标段项目清单全部报价并汇总,少一项报价为无效报价。
2、询价采购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并加盖公章。
  以上要求如有不符,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九、付款方式: 按上级拨款进度付款。
十、验收标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质量标准对苗木进行验收。
十一、成交原则
  成交原则:最低价法(即在符合质量、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的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此项目可兼中兼得
十二、其他
(一)报名、询价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林业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其它资质原件及保证金报名,携带U盘。
3、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13日下午7:30(北京时间)。
4、保证金:缴纳保证金为每标段预算金额的2%。
十三、询价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14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市园林局二楼会议室(乌伊东路98号)
十四、采购机构地址:
联 系 人:熊海洲、温海蓉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采购单位联系人:马杰 135*****970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四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春天 乡村 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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