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公开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公告

夷陵区公开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公告

  为进一步服务好市场主体,提升我区营商环境精准度,拓宽监督渠道,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我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实现“全力承接宜昌“北拓”,奋力实现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目标,夷陵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营商办)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夷陵区营商环境观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从本地区市场主体代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工商联合会代表、无党派人士、法律从业人员、市场主体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中公开选聘。

  二、选聘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关心夷陵区营商环境工作,具备营商环境领域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

  3.坚持实事求是,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具有勇担社会责任的公心、深刻敏锐的洞察力,敢于直言的勇气;

  4.坚持原则,敢讲真话,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积极、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观察员职责的时间、精力。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65周岁,无违法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6.观察员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无相应报酬。

  三、主要职责

  1.监督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情况,并收集了解其落实情况,包括执法监管、行政审批、涉企收费、政务公开、中介管理、窗口服务、热线办理等;

  2.参与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服务大厅(银行、医院、水、电、气、讯等)运行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提出问题和工作改进建议;

  3.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监督;

  4.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收集并及时反映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呼声,维护企业和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

  5.参与区营商环境建设方针政策、标准体系、评价机制等研究制定、专项督查、调研等活动;

  6.收集营商环境方面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7.收集反映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8.办理区营商办委托的其他相关项。

  四、选聘程序

  1.组织推荐。区营商办向相关部门发出推荐函,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观察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遴选推荐;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行下载《夷陵区营商环境观察员推(自)荐审批表》(详见附件)填写报名;

  3.区营商办对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情况进行审核,报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同意,择优确定聘任名单;

  4.向社会公布营商环境观察员名单。

  五、选聘期限

  营商环境观察员实行聘任制,由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聘任,每届聘期1年。届满之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进行调整,可连聘连任。营商环境观察员受聘期满自然解聘,如在聘任期内发生违法、亵渎或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自动解聘。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按要求填写《夷陵区营商环境观察员推(自)荐审批表》,并将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一起发送至*******@126.com%E3%80%82%5C%22">ylq*******@126.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 月29日

  联系电话:0717-*******

  附件:夷陵区营商环境观察员推(自)荐审批表

  夷陵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2024年 1 月22 日

  夷陵区营商环境观察员

  推(自)荐审批表

  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姓名 性别 一寸证件照

   (电子版)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学历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现(原)工作单位及职务或从事行业
工作简历

一审:余然 二审:胡庆华 三审:靳海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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