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金溪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招标文件
通江县金溪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招标文件
通江县金溪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澄清文件01
致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质疑现作出如下答复:
1.第10.6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为不可以调整,是指“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与“招标文件P99 15.3.4变更估价的原则约定”并非同一内容。所以不存在矛盾。
2.投标人无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报价,招标控制价中所列项目和工程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 投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要求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3.工程费结算:
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项目的单价×承包人中标的折扣系数×经监理工程师认定的工程量)。
4.提问内容详见附件
招标人: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三正弘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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