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景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的邮政送达事务及电子卷宗编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绍兴景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的邮政送达事务及电子卷宗编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绍兴景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的邮政送达事务及电子卷宗编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邮政送达事务及电子卷宗编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电子卷宗编目及邮政送达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不是一般的事务性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要一支具有一定程度辅助工作经验的团队才能胜任工作,更需要相对稳定的辅助工作团队来保障司法工作的有序推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工作人员熟悉法院司法辅助工作标准和要求,熟悉法院辖区内的送达环境;且集约送达只有邮政企业具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322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25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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