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媒体营销合作项目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媒体营销合作项目
项目需求详情
1、“扬州文旅”微博运营:运营维护扬州文旅官方微博采编内容,按时发布,并妥善处理好平台网友留言,适时举办线上微活动,与网友良性互动。日常更新发布扬州文旅资讯内容,每周更新不低于20条,更新量不低于1000条/年;积极妥善处理平台网友留言;粉丝数量在原有基数上有所提升。
2、“扬州文旅”微信平台运营:日常更新发布扬州文旅资讯内容,采编发布微信数量不低于20条/周,不低于1100篇/年,原创内容不少于200篇/年,其中优质原创微信不少于50条/年(阅读量不低于2万);维持“扬州文旅”微信粉丝量,在原有基数上有所提升。微信平台运营排名在全市政务类新媒体排名前10。
3、传统媒体专题报道: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媒体平台专题宣传报道:报纸媒体整版宣传4个以上(含)或者制作播出电视栏目专题宣传片8条(每条3分钟左右)。
4、新媒体APP开设文旅频道:在有影响力的平台APP(市级以上)开设文旅频道,设置专题发布扬州文旅宣传以及相关工作稿件或视频,不少于50条/年。
5、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在市级以上媒体平台举办直播活动12场/年;拍摄发布扬州文旅Vlog小视频20条/年。每年策划举办4次线上线下活动。
6、舆情监测:负责监测和扬州文旅相关网络舆情,严格把握政治导向,遇到突发性旅游网络舆情时,能第一时间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置。每半年提供一次舆情分析报告。
7、团队保障:需建立本地服务团队,安排具体项目负责人1-2名,负责项目对接实施事宜,包含且不仅限于发布内容策划审核、实施质量及方向把控、资源调配实施等。此外,配备6名以上具有媒体采编经验的人员(专职美编、技术和摄影师),其中至少两名专职新媒体采编人员。
服务周期:635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
:2024-02-02 14:3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15楼评标室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29号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预览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1-29 23:59:00
发布时间:2024-01-22 16:25:54
采购编号:JSYZC********Z202*****617
采购单位: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标签: 全媒体营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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