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委托监测服务采购的公告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委托监测服务采购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委托监测
(二)监测时间:2024年4月 -2025年3月
(三)监测频次:每个季度一次,共四次
(四)监测项目:2024年第二、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3优先特定项目;2024年第三季度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3全部项目
(五)最高限价:4.5万元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项目服务要求
(1)实验室场所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场所,配备完成本检测任务的检测仪器设备、监测人员、采样车辆等,能满足实施本项目的需求,提供书面承诺函。
(2)采样和分析方法要求
1、检测方法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或权威专业文献推荐的方法;
2、检测方法的最低检出限满足该项目所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3、供应商现场采样人员须通过摄影、摄像等方式对环境质量、污染源采样点位、采样过程、样品保存情况进行记录,样品标签和封条须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3)实验室质量管理
1、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项目(含方法)在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的能力范围内;
2、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准备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标液标样,严格执行有关国家、省、市制定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的标准、规范、规章等规定要求,确保数据的准确有效,提供书面承诺函。
3、本检测任务所涉及的仪器设备每年需保证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提供书面承诺函。
4、不得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分包。
(4)检测结果报送要求
1、检测报告提交时间:一般检测任务在完成现场采样或自收到样品后10日内提交监测数据及加盖公章正式监测报告扫描件和原件。采购人对于紧急的或特殊的检测任务有报告时间要求的,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检测结果或检测报告。
2、供应商至少提供监测报告原件2份,需要时提供采样单、分析原始记录(含仪器打印纸)和质控记录的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确保报送的检测结果及提供的原始记录真实准确,检测报告规范完整。
(5)接受监督要求
接受采购人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包括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审查、实验比对、样品考核、人员资质和仪器设备核查等。
(6)保密要求
1、供应商对实施本项目取得的所有检测数据负有保密责任,如违反保密要求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项目取得的所有检测数据及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或泄露检测数据和基于检测数据得出的结论性信息。提供保密书面承诺函。
(7)违规处理
1、经核实,成交供应商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已产生但还未支付的检测费用不予结算支付:
1.1不严格执行实验室质量管理及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等规定、不按照采购人的检测要求进行检测导致出现严重检测结果质量问题;
1.2不服从或者拒绝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考核;
1.3在样品考核中,同一批次中超过30%分析项目不合格或者同一分析项目有2次不合格;
1.4供应商在检测过程中,经查实有违反廉政规定的;
1.5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行为,经告知而不纠正的或无法纠正的。
2、供应商所报送的检测报告若出现差错,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纠正。需重新检测的,所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伪造、变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报告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实处罚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予以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检测活动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项目规定的要求,对供应商资格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检查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是否完全响应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审查结束后,评审小组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结论确认,没有通过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结论中说明原因,并告知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22日10时至2024年1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谈判地点,响应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密封后现场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竞争性谈判地点: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3楼会议室,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六、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jiang.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橄榄路352号
联系人:胡成春
联系电话:152*****177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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