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水直排整治工程电力配套工程等8个项目结算审计项目遴选公告
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水直排整治工程电力配套工程等8个项目结算审计项目遴选公告
潜江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采用遴选方式对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水直排整治工程(电力配套)工程、园区涉油管线及电力迁改项目(中巨芯江汉采油厂潭王线迁改工程)、湖北诺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场地平整项目、盐化二路延长线改造提升工程、张金镇肖家场村三支渠道路硬化工程、潜江经济开发区通顺河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宣王渠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江汉盐化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一期)供水管线工程施工部分采购结算审计项目进行遴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水直排整治工程(电力配套)工程送审工程造价金额为68.773万元;园区涉油管线及电力迁改项目(中巨芯江汉采油厂潭王线迁改工程)送审工程造价金额为109.******万元;湖北诺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场地平整项目送审工程造价金额为48.76万元;盐化二路延长线改造提升工程送审工程造价金额为95.******万元;张金镇肖家场村三支渠道路硬化工程送审工程造价金额为109.******万元;潜江经济开发区通顺河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送审工程造价金额为182.55万元;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宣王渠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送审工程造价金额为182.******万元;江汉盐化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一期)供水管线工程送审工程造价金额为19.******万元。为进一步提高审计质效,结合工作实际,审计服务费率调整为:
1、送审工程造价总额1.5‰(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和潜建设文〔2016〕5号文规定,以标准的3折计);
2、审减总额4.8%(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和潜建设文〔2016〕5号文规定,以标准的6折计);
3、审增部分不计费。
二、遴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公告期限以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亲属关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遴选(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附后)。
6、供应商须未被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限内),未被行政机关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 且处于处罚期限内);
7、供应商必须在潜江市有稳定的服务机构,并有良好的人员储备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三、遴选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接受服务机构报名,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你单位于2024年1月25日下午5点之前,携带加盖企业印章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潜江经济开发区湖滨路88号潜江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参与报名。报名截止达到遴选条件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服务机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0728-*******
地址: 潜江经济开发区湖滨路88号(信心花苑)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未与有关系的其它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遴选活动的承诺书
本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遴选活动,根据遴选公告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承诺如下:
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亲属关系的其它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2.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将被纳入贵公司失信行为名单,3年内不再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遴选活动,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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