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综合办公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村级集体综合办公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号:FHJT07004
招标单位:奉化市溪口镇溪三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奉化市日月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法人代表:周伟义; 联系电话:周功达 ****-********
工程名称:奉化市溪口镇溪三村新建村级集体综合办公用房工程;
工程地址:奉化市溪口镇中兴西路;
工程造价:暂定300万元; 资金来源:100%业主自筹;
工程规模:4063平方米; 结构形式及层数:框架四层;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投标企业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等级:工民建三级及以上;
安全员配置要求:1人;
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等;
报名单位须提供资料:
1、奉化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专业交易员证(未办理上述二证的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企业详见奉招投[2005]2号文件向市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进奉施工许可登记后方可向本中心申请办理,对已办理临时证的也需按同样方式重新办理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作手册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4、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6、投标单位在奉化市半年内必须无“入围后擅自放弃投标”行为,报名时须凭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记录,且在投标报名至投标截止期间(至公示期结束)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投标单位或从业人员拒绝投标;
7、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除报名阶段外,应全过程按规定时间参加招投标活动,反之视作自动弃权。
报名保证金数额:壹拾万元,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交,保证金须以非现金方式(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形式)支付,且投标人出具的合法票据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经资格符合性审查后,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单位可申请退还(不计息)。
收款人名称:奉化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工行中山分理处,帐号:****************094
报名时间:2007年4月2日上午9时至 2007年4月6日下午4时止;
地点:市招投标中心业务一科

监督部门备案意见:
备案单位经办人及盖章

奉化市招标投标中心地址:奉化市南山路151号五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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