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中提出的“吉林省松花江、辽河流域污染治理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影响水质根本改善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仍然突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治理成效仍不稳固,一些区域甚至呈现反弹趋势。”按照白城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吉林省松花江、辽河流域污染治理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影响水质根本改善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仍然突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治理成效仍不稳固,一些区域甚至呈现反弹趋势。
二、整改目标
逐步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增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巩固提升断面水质。2022年12月,白城市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第二阶段)项目建设,大安市对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提标改造。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保持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6月底前,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各县(市)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满负荷、超负荷问题进行自查,针对自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二)2022年8月底前,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分析研判,科学谋划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类项目,制订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明确工作任务,逐步推动整改。
(三)2022年12月底前,白城市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第二阶段)项目建设;大安市完成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四)2022年4月底前,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白城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实施方案》,采取对接省级标准的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省级普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随机抽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2022年6月底前,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向各地政府通报,向社会公开。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约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六)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推广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促进粪污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
(七)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收储运体系运行良好,畜禽粪污集中收储设施无长期闲置,保持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
(八)2022年6月底前,制定并完善《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劣五类水体整治实施方案(局址岛区域)》、《通榆县向海水库劣五类水体整改方案》,推动落实。做好断面水质监测,通过开展加密监测,随时掌握莫莫格、向海水库断面、哈尔戈断面水质状况。在冰冻期及汛期配合第三方公司进行采样,提供采样便利条件。
(九)聘请专家开展水质超标原因分析,确定巩固提升断面水质的具体工作及措施,分解落实属地责任,推进工作顺利实施。
(十)有针对性地对莫莫格、向海水库断面、哈尔戈断面地区水质不达标的整改工作进行指导,推动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力争2022年12月底,全市国控断面达国家年度考核目标要求。
四、整改效果
(一)2022年5月,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市)开展了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超负荷问题自查,并建立问题清单,市住建局已汇总并上报至省住建厅。
(二)2022年8月底,对照问题清单,市住建局认真分析研判,科学谋划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类项目,制定白城地区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方案。
(三)对照问题清单,我市扎实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类项目建设。白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第二阶段)项目和大安市污水厂改造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
(四)2022年1月14日市畜牧业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白城市2021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实施方案》(白牧联发〔2022〕1号),同时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察,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实施、执法监管、政策落实等常态化工作机制进行了督促,并深入重点场户进行了指导。进一步推动逐级落实了工作责任,即落实了畜禽养殖污染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规模养殖场户主体责任、指导服务责任。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共对417家次企业开展污染源随机化抽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涉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于7月1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白环执法字〔2022〕11号),针对散乱污、涉危险废物重金属、规模化畜禽养殖、自然保护地、噪声污染、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六大重点领域行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规模养殖场是否配备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在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是否造成环境污染;在禁养区内是否存在规模养殖场未完成关闭搬迁或未经批准复养行为;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或排放不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予以查处,共检查129家企业,共发现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2022年,共对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处以罚款2万元。
(五)2022年6月28日,市畜牧业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白牧联发〔2022〕4号),四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方式,深入到县(市、区)、场、村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后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形成自查报告报省。
(六)印发《白城市2021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方案》,对全市基层畜牧业农技推广人员进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推广畜禽粪污全量收集、场内发酵就近还田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并深入到全市“直联直报云平台”的142个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入户指导工作,发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手册》,指导各养殖场建立了粪污收集储存利用台账,并实行了动态管理。
(七)白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白城市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农组〔2022〕15号),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大力打造畜牧业绿色发展路径。据统计,截至2022年末全市“直联直报云平台”参与配套验收养殖场(小区)共142家,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装备配套率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装备配套率100%,全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1.5%。
经过初步分析,向海水库断面超标原因是由于其所处的吉林省西部高氟地理环境所导致,没有任何外来因素影响,属于天然本底值超标;莫莫格断面超标原因是湿地水体流通性差、水生植物腐解及鸟类粪便淤积所导致,造成湿地水体水质恶化。采取了以下措施:
(八)向海水库断面。通榆县政府聘请中国环境科学院进行氟化物本底超标的调查分析研究。2022年12月中旬,调查分析报告编写完成并已通过专家论证,结论是向海水库水体中氟化物主要来源于区域地球化学的自然循环,其浓度变化受河流分洪水量(可补给水量)、降雨量以及蒸发量等因素影响,具有显著的非人为可控特征,属天然本地超标。同时,围绕断面周边开展了整治污染源专项行动,完成了向海污水处理站的治理,并规范了相关的排污口设置。
(九)莫莫格断面。镇赉县政府聘请中国环境科学院进行水质恶化的源解析工作。2022年12月中旬,该断面调查分析报告初稿已经编制完成,初步结论是该断面水中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氟化物超标是湿地水体流通性差、水生植物腐解及鸟类粪便淤积所导致,基本属于天然本底超标。同时,围绕断面周边开展了整治污染源专项行动,完成了莫莫格乡污水处理站的治理,并规范了相关的排污口设置。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住建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反映。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