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HR-FWJT-202401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
区北门东侧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
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
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6日15点3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代理
项目编号:LNHR-FWJT-202401002
项目名称: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万元
24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次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5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月2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12109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5日(北京时间上
午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一式三份,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竞谈文
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竞谈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
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联系方式:1874231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19304276133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山
电话:19304276133
八、监督部门
105094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742316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19304276133
电子邮件:/
112100003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不有
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HR-FWJT-202401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
区北门东侧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
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
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6日15点3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代理
项目编号:LNHR-FWJT-202401002
项目名称:兴隆台公安分局采购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万元
24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次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5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月2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12109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5日(北京时间上
午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一式三份,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竞谈文
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竞谈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
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联系方式:1874231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19304276133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山
电话:19304276133
八、监督部门
105094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742316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19304276133
电子邮件:/
112100003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不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