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公示

舟山市普陀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公示

舟山市普陀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公示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慢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实施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舟山市普陀区常住居民可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实施,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居民,都可以到辖区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卫生院、村卫生室享受健康管理服务。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一览表.xlsx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5日

标签: 基本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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