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建设发展%股权招标公告

中电科建设发展%股权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电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2.7925%股权项目编号G*****BJ*******-2
转让底价8679.6384万元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1-23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4-02-22
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所属行业建筑安装业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吴程军 / 联系电话:010*****633 | 部门负责人:张晶 / 联系电话:010-********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电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市鹿泉高新区昌盛大街信息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季崇高成立日期2004-07-12
注册资本*****.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建筑安装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765******U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压力管道工程、人防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化工石化医药工程、商务粮行业工程、农林工程的设计、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机电设备销售;钢结构加工、安装、改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有比例(%)
中电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7.4808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32.7925
石家庄绿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9.7267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2996.531835.44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54******.12*****.42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57-*****.8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34*****.72*****.62
其他披露的内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pdf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
注册地(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113号)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法定代表人卜爱民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1*****401******J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32.792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2.79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710******G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21-09-1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中国电科关于公开转让中电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中电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2.7925%股权
转让底价8679.6384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应在信息披露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2603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1)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仅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产生2家及2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当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2)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信息以及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3)本方同意若本方出现上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条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4)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1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603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0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国有产权受让手续可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会员办理交易服务会员联系方式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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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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