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1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1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同心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心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心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同财(采)【201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立勇
项目联系电话:181*****3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心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同心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田立勇 181*****3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丽辉 139*****833 ****-*******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城A区9#楼3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同心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同心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同心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同心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田立勇联系电话:181*****333
二、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辉 电话:139*****833 ****-*******
地 址:银川市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城A区9#楼302室
三、采购计划编号: 同政(采)********
四、招标编号: NXGC(政采)字【2016】005号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内容及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项目;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项目;
(3)重点污染源监测: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条件。
2.投标人在宁夏区内具有独立的实验室并具有自治区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开展的项目应覆盖: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等检测项目,近2年内承担过环境保护检测工作,并有检测成果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根据我局委托,遵照国家有关检测技术规范开展检测服务工作,按照我局要求,每季度按时提交《检测报告》对提交的检测报告质量负责。
九、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153*****399。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16年 04 月12日至2016年05月04日
3.报名监督:同心县政府采购办 0953—*******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4 月12日至2016年05月04日,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在上述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只接受公司基本户转账或到本公司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城A区9#楼302室)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北京路支行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下午14 时30 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 18000.00
1.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 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暂不接收网银业务。
3.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前一天的17:00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1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条件。2.投标人在宁夏区内具有独立的实验室并具有自治区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开展的项目应覆盖: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等检测项目,近2年内承担过环境保护检测工作,并有检测成果报告。3.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根据我局委托,遵照国家有关检测技术规范开展检测服务工作,按照我局要求,每季度按时提交《检测报告》对提交的检测报告质量负责。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065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01至2016年05月04日 17:0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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