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心肺运动测试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质疑答复函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心肺运动测试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质疑答复函

质 疑 人: 广西葆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柳州市柳北区广场路 10 号地王国际财富中心 40-11

法定代表人: 杨帆

委托代理人: 曾桂妮 电话: 182*****255

邮政编码:******
我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心肺运动测试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GSZB)”的《质疑函》,收到质疑函后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此函转发至采购人处,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3、压缩机最大功率>1700VA;
质疑答复: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本项目“心肺运动测试系统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GSZB)”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2: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其技术参数及配置中第13条“▲压缩机最大功率不低于1700VA”,该参数是依据反搏过程合理耗气量对空气压缩机反向推演计算得到的功率值,如果压缩机最大功率低于1700VA,将导致排气不充分,增加心脏收缩期后负荷,严重影响治疗效果,甚至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其次节能减排是国家倡导的一项原则,但绝不应当以节能减排作为衡量产品竞争力的唯一因素,甚至不是重要因素。在医疗行业中,一定量的功率才能保证治疗效果,一味强调节能减排,而牺牲疗效,只能是舍本逐末;第三,技术参数设置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 “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且此条参数至少有三个生产厂家产品能满足,不存在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竞标人的其他内容。据此,采购需求设置的技术参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心肺运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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