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山洪沟治理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双吉沟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宁夏山洪沟治理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双吉沟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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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宁夏山洪沟治理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双吉沟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LH-GCZB-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山洪沟治理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双吉沟整治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866.14 万元,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
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治理范围为双吉沟桩号 K5+500~K15+850 段,总长 10.35 公里。项目建设内
容主要包括新建护岸工程、改护岸工程和建筑物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山洪沟治理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双吉沟整治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夏山洪沟治理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双吉沟整治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由住建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
理能力。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
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在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携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
理证件,信用中国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 1#9 层 9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 1#9 层 905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山洪沟治理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双吉沟整治工程己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
革局以《关于宁夏山洪沟治理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双吉沟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
审发〔2024〕1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估算
投资 1866.14 万元,建设资金来自 2023 年增发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利通区双吉沟;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治理范围为双吉沟桩号 K5+500~K15+850 段,总长 10.35 公里。项
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护岸工程、改护岸工程和建筑物工程。
2.3 监理周期:与施工同步进行;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由住建
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
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
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
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22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携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证件,信用中国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
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
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
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
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 1#9 层 904 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不收取 。
6.2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等最新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古城路 205 号
联 系 人:马林祥
电 话:0953-65216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大厦综合一号楼第九层 1906#
联 系 人: 马伟宁
电 话: 0953-2998222
电子邮件: 46517265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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