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洋集团原创歌曲创作及MV拍摄推广单位招标公告
方洋集团原创歌曲创作及MV拍摄推广单位招标公告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是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自成立以来紧抓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开发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区域资源和示范区发展平台优势。经过六年多的快速发展,成功跻身连云港市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前列。为了推广集团品牌,进一步提升集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拟制作围绕“责任”和“担当”为主题的歌曲和MV。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欢迎有同类项目经验的单位参与报名。
一、项目名称
方洋集团原创歌曲创作及MV的拍摄和推广。
二、具体要求
1.原创歌曲时长定版为3至4分钟;歌曲MV时长定版为1分钟和4至5分钟两个版本。摄制完成后将在中央、省、市级电视台播出,故歌曲及MV必须符合中央电视台及地方性电视台的审核标准。
2.招标方提供相关文字资料和部分图像素材,投标方负责原创歌曲词曲创作、MV的创意、脚本、拍摄、剪辑、制作、成品的提供、推广渠道和频次等全部工作和内容。
3.歌曲及MV的创作要将方洋集团的品牌内涵进行有机融合,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深刻,突出“责任”和“担当”精神。合辙押韵,易懂易记,符合大众的审美情趣。
4.可适当利用航拍、影视特效、音效、场景、三维动画等手段。
三、报名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影视制作公司或具有影视制作业务能力的综合性品牌战略咨询公司;
2.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
3.有较高的市场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策划制作省级以上电视台播放的MV、广告片的技术力量、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及相关成功案例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资料
1.企业情况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过往项目经验介绍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招标单位证明扫描件,如有在央视及地方卫视在播或已播的作品,应在报名资料中进行介绍,加盖企业公章,并附作品电子版)。
4.报名单位自身优势分析。
5.拟参与项目组成员履历表。
五、时间安排
1.4月15日17:00前,将报名资料寄送至指定地点。
2.4月18日—19日,进行资格预审。我方将择优选择3家左右投标单位参与项目方案设计比选,其他未选择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4月20日前,邀请投标单位进行项目实地调研,我方组织座谈并提供项目相关文字资料和图像素材。
4.4月20日—4月25日,投标单位进行项目方案设计。
5.4月29日17:00前,投标单位将工作成果送至指定地点。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作思路及建议、项目周期、项目报价(附报价清单,包括项目策划、创意、拍摄、制作、差旅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等。
六、评标定标
评标将综合考虑投标单位的资质、团队组成、类似业绩、思路与建议、项目周期、项目报价等多方面因素,择优选择中标人。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16年4月15日17:00前将相关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女士,电话:137*****506
电子信箱:********48@qq.com">********48@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服务中心
江苏方洋集团企划部
2016年4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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