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购防控器械招标公告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购防控器械招标公告

巩义市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购防控器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巩义市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购防控器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15-367,采购人为巩义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供货地点:巩义市林业局;

2.2采购内容:拖车风送式喷雾机1台,高压拖车式喷雾机1台,手推式喷雾机4台,打孔注药机5台等;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内;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如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具有省级以上总代理资格;

3.3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通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且喷雾机系列必须具有3C国家强制式体系认证证书;

3.4 供应商须具有银行出具的AA级及以上资信证明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金无不良记录证明;

3.5 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为询价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 报名要求: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

根据“3.供应商资格要求”3.1-3.5款规定提供所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及开户许可证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采购人将对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2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询价通知书;

5.2 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询价通知书;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巩义市林业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嵩山路122号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 话:156*****976 电 话:****-********

传真:****-********

2016年4月11日


标签: 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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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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