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叶村原中心大酒店1-7层整体招租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洋叶村原中心大酒店1-7层整体招租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洋叶村原中心大酒店(1-7层)整体招租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洋叶村原中心大酒店(1-7层)整体招租项目招租
招租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洋叶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浙江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租赁年限:租赁年限:10年((装修期3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价高者中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洋叶村原中心大酒店(1-7层)位于台州市路桥区洋叶村,具体以招标人交付面积为准,年租金不得少于103万。
三、承租人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与招租人有经济纠纷或“征信黑户”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四、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
2、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和保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有损坏,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3、本招租房屋按现状出租,不能利用该房屋用于经营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能用于经营三合一企业,严禁从事违法活动。
4、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的产业政策,同时必须符合建设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要求,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逾期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及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全部责任;
8、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不得改变主体结构,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同时必须报消防、城管等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涉及的有关费用及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内,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保留收回租赁标的的权力,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
10、租金收取:采取先收后用原则,一年一次。
11、竞租保证金贰拾万元(转账)以竞租人的名义存入
浙江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户(开户行: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名:浙江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01*****7709750(银行行号:402*****0501)),须2024年 1 月 26日17:00前转入到指定账户。未中标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竞租结束后十日之内退还(不计息)。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 1 月22 日——2024年1 月26日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办法: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参加的,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报名地点:浙江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路桥办事处1楼会议室(花鸟巷188弄3号1楼)
4、本次招租文件每份500元。
六、联系方式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洋叶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78*****015
浙江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新颖 联系电话:136*****282
质疑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371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洋叶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 月 22 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浙江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