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卫店至陆联段孝昌城区外迁段改扩建工程所需的交通照明、永久交通标识优选招标公告
107国道卫店至陆联段孝昌城区外迁段改扩建工程所需的交通照明、永久交通标识优选招标公告
致各竞选人:
现对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承建的107国道卫店至陆联段(孝昌城区外迁段)改扩建工程所需的交通照明、永久交通标识采购进行公开优选。
优选材料范围:本次优选 交通照明、永久交通标识 。
材料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计量方式 | 数量 | 预计供货期 | 供货地点 |
里程碑 | / | 个 | 现场验收 | 36 | 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 | 107国道卫店至陆联段(孝昌城区外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
界碑 | / | 个 | 392 | |||
百米桩 | / | 个 | 316 | |||
/ | 个 | 184 | ||||
附着式轮廓标 | / | 个 | 5201 | |||
防眩板 | / | 块 | 1593 | |||
绿化带防眩板 | / | 块 | 7531 | |||
太阳能照明灯 | / | 座 | 39 | |||
爆闪灯 | / | 座 | 24 | |||
墩柱贴反光膜 | / | ㎡ | 现场收方 | 80.38 |
注:
1.本表数量为估算数量,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卖方实际供应,经买方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的结算为准。
2.合同执行中买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求量对本表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合同条款不应改变,竞选人对此风险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3.买方有权就各批次材料到达工地的计划作调整,卖方应自行考虑时间延长或缩短产生的仓储和其他费用,并将其考虑到竞选报价中。
2. 竞选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优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材料销售的经营范围,并具有相应的组织供货能力。
(2)其他要求:
①竞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②竞选人与采购人不得有亲属关系。
③竞选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选,否则,相关竞选均无效。
④竞选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采购人列为不诚信单位的。
⑤竞选人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优选公告发布时间应满6个月。
⑥竞选人不能是联合体。
3. 优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至 2024年 1 月 25 日,到107国道卫店至陆联段(孝昌城区外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持单位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获取优选文件。
4. 竞选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优选: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 月 26 日下午 14:30分,提交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五小区渝通大厦 。
4.2 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优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选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五小区渝通大厦
项 目 联 系 人:程先生(15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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