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数据链路采集及预处理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年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数据链路采集及预处理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2024-2025年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数据链路采集及预处理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X-*********-05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拟采购2024-2025年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数据链路采集及预处理设备。包含数据链路采集设备(分光器、放大器)、数据链路预处理设备(汇聚分流设备),预算金额:175.96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数据链路采集设备(分光器、放大器)、数据链路预处理设备(汇聚分流设备)。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1个日历日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安装调试期限:产品到货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测工作。

1.2.5交货地点:陕西省内指定地点;

1.2.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 供应商或代理商须提供2020年12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之日)同类设备数据采集设备及数据链路预处理设备(包括分光器或光放大器或汇聚分流设备)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同类设备数据采集设备及数据链路预处理设备(包括分光器或光放大器或汇聚分流设备)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对应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的发票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以订单或结算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注:发票复印件是指上述项目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

2.1.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2.1.4 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5 本次询价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1.6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6日起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询价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价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月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3.2 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橡树星座B座25楼华信设计院。

3.3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价文件:

3.4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价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投标人注册”。】

3.5 询价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递交纸质文件 。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2月6日9时30分,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橡树星座B座25楼华信设计院会议室(请应答单位预留安保检查时间,提前到达)。

4.3 唱价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56号

联 系 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橡树星座B座25层

邮 编:******

联 系 人:梁青男

电 话:150*****918(报名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liangqingnan1@foxmail.com

异议接收邮箱:liangqingnan1@foxmail.com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DeclareDetails?id=646*****309*****&type=4&docTypeCode=Enquiry
,陕西

标签: 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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