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热风炉智能燃烧控制系统研发项目服务采购意向书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热风炉智能燃烧控制系统研发项目服务采购意向书
一、项目概述
钢铁工业是高能耗行业,而其中炼铁工序能耗占了钢铁企业能耗的70%左右,在当前“双碳”的背景下,企业追求高效、低耗生产的状况下,有效降低炼铁工序的能源消耗对于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有重要作用。而在整个高炉炼铁工序中热风炉是高炉炼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设备之一,热风炉送出的热风是提供高炉热量的重要热源,热风温度的高低与热风炉烧炉的煤气消耗对高炉炼铁生产效率和节能降耗至关重要。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为进一步降低热风炉烧炉用煤气消耗量,实现热风炉燃烧全过程最佳燃烧控制,长期稳定性更高,节能效果更好。拟针对热风炉烧炉,研究开发一套热风炉智能燃烧软件控制系统,并应用在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的两座高炉上。
1、主要内容及要求
根据当前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系统热风炉的工艺条件和设备现状,在不改变现有设备、能够适应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热风炉烧炉用煤气热值和压力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研发热风炉智能燃烧软件控制系统,并应用在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两座高炉系统的热风炉上,实现热风炉燃烧全过程最佳智能燃烧控制,使得煤气燃烧更充分,热风炉燃烧更合理,达到最大限度节省煤气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2、项目目标
1)降低热风炉烧炉煤气量≥3%。
2)智能燃烧系统投用率≥95%。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商洽前一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列入宁波市负面行为清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洽谈。
4、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专用条款:
1、需在国内高炉有类似相关业绩,具有较强的研发及保供能力。
2、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人民币。
3、接受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对供应商生产现场的检查和验证。
三、施工时间、地点、方式
1、项目实施时间:预定 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6 月底。
2、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3、技术方案审查合格后,订立合同实施。
四、其他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
1、合作单位接受宁钢或其委托人就安全、交通等管理规定。
2、合同签订后开展设计,功能验收完毕合格,竣工资料交付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后30日内支付90%。
3、付款方式:承兑汇票。
五、商务接洽的时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意愿接受“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并希望进一步洽谈的供应商,可在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2 月 17 日前,将本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作证资料(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证明、相关研究装备和技术能力证明、相关业绩等)、联系方式、委托联络人等信息发到NGzhizao@ningbosteel.com指定邮箱。我公司将甄选后与之联系,做进一步沟通了解。
六、其他声明
1、我们建议有研究资质的,且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通过指定邮箱NGzhizao@ningbosteel.com投寄资料,以确保相关资料得到最恰当的关注。需业务帮助的,也可进行邮件咨询。
2、我们保证会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审阅应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以此决定进一步接洽的可能,但不保证所有投寄资料均得到回复。
3、如遇廉洁援助,请实名向公司纪委信访邮箱tousu@ningbosteel.com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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