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务执勤车船用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务执勤车船用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务执勤车船用油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珠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23日 11: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珠海市康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18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范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257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北1105号石博园消防救援站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1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珠海市康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范小姐 180*****257 |
项目概况
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务执勤车船用油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康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HY2023-058FW
项目名称: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务执勤车船用油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务执勤车船用油采购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内容基本情况: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务执勤车船用油采购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②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提供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最终结算价达到预算金额,即视为服务期完成。(采购人在合同服务期届满一年前30个日历日内,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约,双方均同意续约后可续约一年,需重新签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参与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 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对应行业为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康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
2.(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至采购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以及报名材料并缴纳标书款,并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报名材料、缴纳标书款凭证彩色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KHYZH123@163.COM),并致电范小姐:180*****257。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购买标书登记表》;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最高限价:报价采用结算率,报价上限为100%,超过上限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的汽油、柴油价格,按照车船加油时加油站当日挂牌零售价×中标结算率进行结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北1105号石博园消防救援站
联系方式:186*****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康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联系方式:范小姐 180*****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姐
电 话: 18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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