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精艺陶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2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精艺陶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2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精艺陶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20万件日用陶瓷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精艺陶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2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精艺陶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2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金石村洪家冲组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精艺陶瓷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精艺陶瓷制造有限公司总投资210万元,位于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办事处金石村洪家冲组,建设年产420万件日用陶瓷建设项目,项目租赁醴陵市瓷业总公司机械修造厂厂房,作为本项目生产场所,占地面积*****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制泥车间、制釉区、成型车间、烧制车间、包装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日用陶瓷42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物料装卸、堆存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来减少无组织扬尘的产生和扩散;辊道窑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窑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限值后,外排;项目产生的压滤废水经车间内沉淀池沉淀后,直接回用于球磨工序;项目洗坯废水同地面清洗废水一同经2个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含釉废水经车间沉淀池进行预处理,再经车间内收集管道汇入车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经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减震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5-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除铁工序的含铁杂杂质、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处理;项目练泥工序产生的废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坯、生产废水沉淀池底泥、含釉废水沉淀池底泥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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