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董志塬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庆阳市董志塬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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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庆阳市水土保持科学试验推广站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段省清 | 联系电话 | 138*****366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1-2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1-26 17:3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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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庆阳市董志塬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实施方案001 | QYSSBYMBH-2024-SJ-02 | 服务-设计 | 3.0(元) |
公告内容
庆阳市董志塬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我站通过邀请方式选取庆阳市董志塬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被邀请的三家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且与本项目特征相符,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QYSSBYMBH-2024-SJ-02
二、招标内容、最高限价及评标办法
1.招标内容:庆阳市董志塬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服务内容:外业测量、方案编制、施工图绘制及预算编制等相关内容
3.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勘察勘测及编制
4.质量要求:符合规范要求,达到实施条件,并通过市级审查批复
5.最高限价:水保措施费的3%,(注:系统报价时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设计费率,如3即对应3%,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6.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注:合理最低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受邀企业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信誉良好;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业务范围包括水土保持专业。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有负责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经历。上传文件时必须提供身份及资质有效证件(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职称证、学历证件、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参与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件、资质证件复印件盖章)。
3.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2023年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的完税证明和清单;投标企业注册时间不满3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企业,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 . gscredit.gov .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1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 .gscredit .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议。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4年1月2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月26日17时30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投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于2024年1月30日送至庆阳市水土保持科学试验推广站(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39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阳市水土保持科学试验推广站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39号
联 系 人:段省清
电 话: 138*****366
2024年1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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