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丁青县怒江上游宗曲河协雄段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监理

昌都市丁青县怒江上游宗曲河协雄段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需求详情

(综合评分法)

一、询比采购内容
监理服务费金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1

二、询比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初步评审表
三、采购服务内容
昌都市丁青县怒江上游宗曲河协雄段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四、服务期
450日历天
五、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签订条款具体约定。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丁青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余老师
电 话:183*****963
地 址:丁青县人民政府

七、其它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电子卖场·服务超市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八、评选方法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开标,由采购人采取网上开标评标的方式采购。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2、定标原则: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采购人对已入围评审的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入围:是指采购人使用筛选工具后未筛除的供应商。
如供应商得分相同,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九、无效响应
投标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进行废标处理:
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
2、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未按规定上传的;
3、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响应的;
4、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
6、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8、出现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9、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10、资质文件内容复印不清楚,评审小组无法确认其内容。
十、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效。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在平台填写的报价与电子文档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平台填写的为准。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提供相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服务周期:45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服务实施地: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丁青县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1-29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1-23 13:35:07

采购编号:XZCDC070*****202********

采购单位:昌都市生态环境局丁青县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信息来源:https://cg.zbj.com/newdetailsDemand?id=1fe90f92ebfd4b8caec5d103a0ffc952
,昌都市,丁青县,昌都

标签: 水生态修复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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