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草原承包经营权及附属物补偿转租招标公告
气象局草原承包经营权及附属物补偿转租招标公告
双辽市气象局草原承包经营权及附属物补偿转租项目
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jlsl-2016-02
采购人:双辽市气象局
拟采购:草原承包经营权及附属物补偿转租项目
单一采购理由:根据吉林省气象局项目建设安排,2016年对双辽市气象局安排”双辽市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按照省气象局相关职能处室考察,经省气象局领导和双辽市政府相关领导共同确定,双辽市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地点位于原四平宏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院内(四平天成自然牧业院内)。为了更好地保护气象探测环境,按照中国气象局对气象探测环境的相关标准要求,需对位于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周边的草原进行征用,征用用途一是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二是进行与草原相关的生态、气象监测和科学研究。该宗草原由李艳华(身份证号:****************27)承租,租期30年(2007.6.23-2036.12.31)。面积72.363亩。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号:吉林省双辽市草原承包经营权【2013】第00010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现对该宗草原及草原上附属物进行依法补偿和经营权转租。草原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至2036年12月31日。草原地上附属物包括砖石结构牛舍800平方米,彩钢牛舍800平方米,砖混彩钢奶站194平方米,树木2.4公顷,围墙710延长米。
此次草原承包经营权及附属物补偿转租项目主要是为了对双辽市气象站基础设施进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按照<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和中国气象局相关法规要求,需对周边建(构)筑物高度和其他建设内容进行限制,从而确保探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所以项目采购标的必须是位于双辽市气象站基础设施周边范围。
供应方名称:李艳华
供应方地址:北京朝阳区洼里沙滩一号内8号楼1601号
具体论证意见:经省气象局相关职能科室、四平市气象局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和双辽市气象局主要领导、专家研究论证,为了使双辽市气象站基础设施项目拟建址地块符合建设气象地面探测、雷达探测、草原监测、土壤水分监测、生态观测等项目的环境条件要求,必须对地块周边草原进行征用,对草原附属物进行清理,以满足气象探测环境长期符合探测气象数据的环境要求。双辽市气象站是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要求如下:1、禁止在周边1000米范围内建设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1/10的建筑物、构筑物;2、禁止在观测场周边500米范围内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3、禁止在200米范围内修建铁路;4、禁止在观测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挖筑水塘等;5、禁止在观测场周边50米范围内修建公路、种植高度超过1米的树木和作物等。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王新国吉林省气象局观测网络处副处长
刘春辉吉林省气象局观测网络处测报管理
王喜文四平市气象局局长
张静波四平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黎黎四平市气象局副局长
丁志勇四平市气象局纪检组长
刘美华四平气象局观测网络科科长
宋广才双辽市气象局局长
魏继文双辽市气象局副局长
邢玉丰双辽市气象局副局长
公示期限:2016年4月12日-4月18日
采购人:双辽市气象局地址:双辽市郑家屯街苗圃南气象胡同2_7号联系人:张一松152*****00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双辽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双辽市财政局五楼联系人:宋凯玲****-*******
潜在供应商认为不适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建议。
标签: 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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