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勘察招标公告
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勘察招标公告
通化市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C01-K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市发改审批[2016]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化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通化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通化市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的勘察工作。项目建设2000台充电桩,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并进行单独电缆敷设、光纤敷设,设置标识、路灯照明、治安监控、大气监测及wifi设施等其他辅助工程。分别在东昌区、二道江区设总控室,利用城区现有网络对各充电点进行数据统计、监控 (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1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市区
2.3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
2.4服务承诺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要求。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勘察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公休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到通化市政务大厅一楼标书发售窗口(滨江西路5777)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19日16时00分前到通化市政务大厅一楼标书发售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通化市政务大厅3楼3号开标室;
5.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4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滨江东路2829号
联系人:徐进礼
电 话:185*****01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张慧
电 话:13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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