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单一来源公示

吉首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单一来源公示

吉首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3日

湖南大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拟对“吉首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单位: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金额:297.8万元整(服务期限:两年,每年148.9万元/年)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序号

标的名称

主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吉首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服务采购

为全市各机关单位、各乡镇村(社区)提供主要的日常办公办事电子政务外网城域专网,租赁服务期限两年。

2年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目前,我单位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就“吉首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租赁服务”开展了多年合作,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已覆盖123个市直行政单位、11个乡镇街道、144个村社区,纵向覆盖率为100%;市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市、县区、乡镇办所有政务部门和实体政务大厅,纵横网络体系贯通基本实现,全市三级政务部门基本实现网络通。

2、为确保电子政务外网后续进行设备升级及线路提升等的兼容性、数据建设与应用的一致、建设目标的完成性,实现业务功能的平稳过渡,充分实现快速升级功能,选择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承建本项目,不但有利于确保项目的延续性和可靠性,同时满足电子政务外网系统的兼容性、数据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能确保电子政务外网与省、州网无缝对接,保证各市直单位、各局、委办、各乡镇村(社区)日常现有再用网络的平稳过渡。

3、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确保与原有的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若更换承接主体会导致建设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

4、鉴于以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具有特殊性,为确保系统建设的延续性、整体性和兼容性,减少成本,降低风险,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本项目实施采购。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2)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世纪大道

五、公示期限:自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30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世纪大道市政大楼B栋

联系人: 张魏

联系电话:189*****678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大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湘西高新区·宏大广场 2 号公寓楼 7 层

联系人: 田欣榕

联系电话:189*****925

3、财政部门名称:吉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地址: 吉首市乾州新区仙镇营

联系人:聂主任

联系电话:0743-*******

八、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电子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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