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WL-[2015]-6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滨河西路(枫林湾段)绿化工程,已由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蛟政办函[2016]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蛟河市园林管理处和吉林省剑桥开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资金及吉林省剑桥开发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合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蛟河市滨河西路(枫林湾段)绿化工程
2.2招标内容与规模:建设面积约3.2万平方米,其中广场道路面积约为7825㎡,全区绿化面积23670㎡,卫生间两座面积137㎡。
2.3建设地点:蛟河市滨河西路(创业路至长白山大街段)。
2.4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资金及吉林省剑桥开发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合投入。
2.5计划工期: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12月15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园林绿化专业)。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投标人需到蛟河市检察院开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2日至 2016年4月18日(除法定公休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施工企业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拟参与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持相关证件)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经理职称证书,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其全部资料一套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3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蛟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蛟河市园林管理处和吉林省剑桥开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建设路51-24号
邮 编:132500
联 系 人:李贵清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蛟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标签: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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