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招标公告

复印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沛][X(2016)04-3] 复印机 项目联系人: 张小可 项目编号: 沛采询[X(2016)004-3]
发布时间: 2016-4-12 10:51:31 截止和开价时间: 2016-4-19 14:30 递交时间: 2016-4-19 14:15至14:30
联系电话: ******** 开价地点: 沛县政府采购中心(沛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西三楼开标二室337房间)

采购人
沛县大屯镇财政所
采购人联系人
郝中亚

采购预算
30000元
采购人联系电话
137*****556

产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及具体描述

供货要求

其他要求

请选择唯一项目配置

偏离说明

数量

单价

总价
复印机 型号1:富士施乐A3幅面,打印/复印/彩色扫描,标配双面自动输稿器,双纸盒,7寸彩色触摸屏,首页输出时间少于4秒,连续复印速度25页/分钟,RJ45,FAX,原装工作底柜,身份证复印功能, 原装正品/标识齐全/提供厂家标准质保服务 /报价人需提交法人授权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型号2:惠普A3幅面,打印/复印/彩色扫描,标配双面自动输稿器,双纸盒,7寸彩色触摸屏,首页输出时间少于4秒,连续复印速度25页/分钟,RJ45,FAX,原装工作底柜,身份证复印功能,
型号3:

结算地点
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合计(小写)

合计(大写)
项目说明: 网上报价供应商下载报价表书面报价,报价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信封封口也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2016年4月19日14:3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报价供应商必须选择唯一配置进行报价(请注明具体型号,否则报价无效!),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产品报价的,视为报价无效。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非我县注册供应商报价前需缴纳600元投标保证金,询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汇或现金缴款单,并将回单在开价前缴到采购中心签收人处(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询价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一并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退时自带加盖公司财务鲜章的收据,并注明公司账号和开户行),不计利息。
3、收款人:沛县财政局财政结算中心
开户银行:沛县邮储银行香城路支行 帐号:****************88。
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询价保证金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报价说明:
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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