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关于斜塘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车坊和月亮湾片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关于斜塘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车坊和月亮湾片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斜塘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车坊和月亮湾片区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单位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4-XT-C-001-002

项目名称:斜塘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车坊和月亮湾片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叁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730,000.00元

其中:

第二标段:车坊和月亮湾片区(淞涛、淞泽、淞源、蔺惠、文荟苑、翰林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蔺和、蔺坊、淞潭、海德、美颂、星慧社区助餐点服务

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07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釆购需求:

(一)服务对象:

为周边社区范围内具有辖区户籍的年龄满60周岁、生活能基本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人提供日托服务,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白天需要有人照料的老年人。

(二)服务时间:

各日间照料中心周一至周六8:30-17:00开放运营。

(三)服务内容:

提供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健康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教育咨询等日间服务和管理的内容。摸清辖区空巢、独居、孤寡、高龄老人底数,为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签订四方关爱协议,建立相关台账,做好应急处置,定期探访。

1、助餐服务

为周边社区范围内具有辖区户籍的所有年龄满70周岁的老年人提供午间助餐服务。对有送餐需求的援助、补助对象或残疾、低保老人,可提供无偿送餐上门服务。在中心食堂就餐对象可享受日间照料中心的所有服务和功能设施。

收费标准:7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收费标准不高于园区公益性指导价10元/餐;其他有助餐需求的老人,收费标准不高于园区公益性指导价的125%。

淞涛、淞泽、淞源、淞潭、文荟苑、蔺和、蔺坊、蔺惠、翰林缘、海德、美颂、星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老年餐目前由中央厨房配送,日照中心安排有健康证的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分餐、送餐、餐具清洗、消毒等工作,每日做好食品留样,每周公示一周菜单,注意观察老年人用餐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做好沟通反馈工作。

助餐覆盖范围:

文荟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文荟苑、车坊社区提供送餐服务。

翰林缘、海德、美颂、星慧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为翰林缘、海德、美颂、星慧、月墅、菁英公寓、菁汇、文华、林泉、海棠社区提供送餐服务。

2、日间照料服务

为进驻日间照料中心的签约老人提供看护、休息等一般照料和陪护服务,并建立一人一档的健康档案。

3、健康保健服务

定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中医体质辨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根据需要提供换药、理疗、刮痧等上门医疗服务。

依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康咨询、认知症障碍筛查干预等康养服务,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见病护理、养生保健、用药指导等医疗护理相关知识讲座,定期开展量血压、测血糖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指导老年人使用适合老年人需要的基本健身器具和康复辅助器具,为老年人及其家属提供康复咨询服务。

辅具租赁:提供卧床、助行等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可根据老年人需求灵活采用日租、月租、年租等方式。

建立医疗应急机制,与附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制度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予以救助。

4、文体娱乐服务

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法、绘画、棋牌、唱歌、戏曲、趣味活动、益智游戏、手工制作、影视观赏以及健身运动等,同时结合传统文化节日开展各类大型活动。中心每天活动内容丰富,做到服务内容常态化,服务管理信息化,至少每天开展1种活动,每周开展1次主题活动,每月开展一次大型活动。每月开展不少于5种类别的休闲娱乐活动。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明确活动设施场所的开放时段、注意事项、服务保障措施,在不同时段安排适宜的活动方式,确保不影响老年人正常休息和身体健康。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自愿原则,满足老年人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条件和需求。

5、精神慰藉服务

通过开展个案咨询、团队健康辅导等,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评估筛查、情绪管理指导和心理疏导服务,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满足老年人“精神养老”的需求。为无子女、认知和情感障碍等需要关心的老年人提供沟通、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精神慰藉服务的人员主要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医护人员担任,也可由经验丰富的养老护理员担任,应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权。

6、教育咨询服务

通过老年课堂、专家讲座等形式,提供保健养生、常见疾病预防、安全教育、智能设备使用等教育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资源介绍、老年人福利政策指导等现场政策咨询和资源供需对接服务;对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服务宜转介有法律从业资质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提供。

7、日常运营管理

(1)制度建设

应建立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制度、员工管理制度、服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档案应包括机构档案和服务档案。机构档案包括运营过程中的各类纸质、电子资料;服务档案包括服务对象信息、服务协议、服务内容、服务计划、服务记录等。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机构资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更新。运营过程中应积极探索提供更高质服务,不能空置功能室,造成资源浪费。

(2)安全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和风险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卫生、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老年人突发疾病、老年人意外伤害等应急处理机制。

应建立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及自查制度,每年由第三方出具安全检测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应制定养老服务意外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涵盖机构内服务及上门服务。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培训和演练。应制定服务对象隐私保护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肖像保护、个人信息、家庭信息、服务信息。

(3)环境卫生

保持运营场所内干净整洁,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活动场所每天通风、定期消毒;每周一次大扫除,做好内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人员力量

响应单位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响应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

①人员配备表(不含项目负责人)

分项内容

服务场地

人员配备需求(不少于)

管理人员

服务人员

淞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
覆盖蔺和社区助餐点服务

阅览室、综合活动室、休息区、理发室、餐厅等

1

2

淞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
覆盖蔺坊社区助餐点服务

爱心小屋、餐厅、男女休息室、综合活动室、健身休闲室等

1

3

淞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

助餐室、综合室、多功能室、健康小屋等

1

2

蔺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覆盖淞潭社区助餐点服务

助餐室、综合活动室、阅览室、助浴间、健康小屋、理疗室等

1

2

文荟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

综合活动室、手工活动室、助餐间等

1

1

翰林缘日间照料中心运营
覆盖海德社区助餐点服务
覆盖美颂社区助餐点服务
覆盖星慧社区助餐点服务

助餐室,综合活动室,阅览室等

1

4

②每个日照中心管理人员需要至少持有初级社工证或养老护理员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均需持有健康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健康证扫描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扫描件。

③建立志愿者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招募、培训、活动开展、激励机制等,有不少于20人的志愿服务团队。每年开展志愿者活动不少于6次且服务人数不少于200人次。

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社工、康复保健师人员、心理咨询师人员、膳食营养人员、认知症照护人员、公益律师等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四)运营保障:

1、制定、完善日间照料中心运作的服务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等相关运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日间照料服务水平和质量。

2、中心每周设定公示“课表”(需明确每周课表内容),做到服务内容常态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活动、课程和服务符合社区老年人需求,因地制宜,参与度高。

3、具有与健康养老及日照中心日常运营的相应健康、管理软件,如慢病管理系统、大数据健康监护、健康指数评估、紧急呼叫救助、智能照护、送餐管理、健康评估、健康饮食指导服务等。

4、因客观原因,项目管理团队核心骨干成员,不能参加项目工作,项目管理团队应有符合项目要求的后备人员,立即投入项目工作,不应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

5、服务过程中因响应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由响应单位按实际金额赔偿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合同终止时,应将所有的服务记录等档案资料交给采购单位。

7、确因采购单位工作需要,成交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临时加班等。

(五)其他工作要求:

1、成交单位负责运营期间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维修服务并承担实际运营相关的日常支出费用。

2、成交单位负责运营期间对应日照中心的安全、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关支出费用。

3、成交单位负责购买公众责任险或者购买其他运营需要的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

4、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过程中,服务老人发生突发事故或意外等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5、社会反响和品牌效应。成交单位应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发挥为老服务阵地作用,拓展为老服务的广度,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成效或服务优秀案例等做好宣传工作。

6、因地制宜,以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为导向,结合社区特色,每个日照应发展1-2项特色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见面开标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电话:0512-********;手机:151*****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手机: 173*****859

3、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无效。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磋商供应商可以按采购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响应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响应全部标段,按标段顺序开标,本次采购每个响应单位的累计成交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若响应单位按评审方法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成交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响应单位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10、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0512-********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苏州市华云路1号桑田岛科创园2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512-********(陆佳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萱、沈川渝

电话:0512-********、0512-********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标办法.xml
SZCH2024-XT-C-001-002.JSZ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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