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软件系统研发与试验研究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第1包
数据软件系统研发与试验研究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第1包
数据软件系统研发与试验研究项目(第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 | 计量 | 采购 | 预算 金额 (万元) | 最高 限价 (万元) | 交付 (实施) 时间 | 交付地点 |
合计 | 套 | 1 | 4659.81 | 4603.65 | 按照工程总体要求,参加工程总体单位组织的内场开发、内场联试;合同签订6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工作,内场联试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外场联试、部署;2024年12月31前持续推进体系优化工作,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系统验收。 | 交付地点:硬件设备(服务器、工作站、数据库等)交付地点包括并不限于南京、福州、宁波等地,软件系统交付地点包括并不限于南京、福州、宁波等地。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将设备运抵至指定地点,按照甲方和合同要求进行软硬件系统的安装、部署、联试等工作,配合甲方开展试验验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服务。 | |||
一 | 数据软件系统研发与试验研究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4659.81 | 4603.65 | |||
(一) | 基础数据建设运用研究试验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
1. | 软件开发服务 | 基础数据建设工具模块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
2 | 试验保障服务 | 基础数据试验服务 | 详见技术要求 | 次 | 1 | ||||
3 | 服务器 | 计算型服务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6 | ||||
4 | 台式计算机 | 含国产化操作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32 | ||||
5 | 以太网交换机 | 接入交换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
6 | 机柜 | 屏蔽机柜 | 16U | 套 | 1 | ||||
7 | 不间断电源(UPS) | 15KVA/15KW | 套 | 1 | |||||
8 | 数据库管理系统 | 关系型数据库软件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6 | ||||
9 | 数据库管理系统 | 大数据平台软件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2 | ||||
(二) | 设备误差体系化标校研究试验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
1 | 软件开发服务 | 设备标校工具模块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
2 | 试验保障服务 | 设备标校试验服务 | 详见技术要求 | 次 | 1 | ||||
3 | 服务器 | 计算型服务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4 | ||||
4 | 服务器 | 存储型服务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4 | ||||
5 | 台式计算机 | 含国产化操作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1 | ||||
6 | 机柜 | 屏蔽机柜 | 套 | 1 | |||||
7 | 不间断电源(UPS) | 套 | 1 | ||||||
8 | 乘用车租赁服务 | 详见技术要求 | 天 | 10 | |||||
9 | 船舶租赁服务 | 详见技术要求 | 天 | 54 | |||||
10 | 飞机租赁服务 | 详见技术要求 | 天 | 31 | |||||
11 | 电气设备租赁服务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
12 | 电气设备租赁服务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
13 | 数据库管理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
14 | 绝缘电线和电缆 | 试验耗材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4603.65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六)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一级)。
(一)申领时间:
线下领取:2024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北京时间,10:00-11:00,15:00-16:00,工作日)。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一级)。
8.保密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将以下材料(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递交至东城区海运仓胡同1号海运仓大厦。
(三)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说明:本项目是资格后审,以上资料仅供领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10-********
传 真:010-********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夏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36*****516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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