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宅镇东明村池塘综合整治工程
郑宅镇东明村池塘综合整治工程
浦江县郑宅镇东明村池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6-06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浦江县郑宅镇东明村池塘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浦江县水务局文件浦水务【2015】1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郑宅镇东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40万元其余村自筹,出资比例2:1。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本次浦江县郑宅镇东明村池塘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改造工程、输水建筑工程、挡墙工程、排水渠工程及引水渠工程等。
2.2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郑宅镇东明村。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5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5年12月、2016年1月、2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购领招标文件
4.1网上售标时间和网址
1)、网上售标时间:2016年 4月 12 日9时至2016年 4月 18日17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交易席位费300元/家,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1000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6年4月19日13时 15分前汇至下列帐户:
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项目帐号:********8201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 4月19日14时15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郑宅镇东明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郑宅镇东明村 地 址:浦江县班班大道99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6*****882 电 话:****-********
2016 年4月12日
标签: 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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