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0]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1 | 项目名称 | 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 | ||||||||||||||||||||||||
标段编号 | G********160*****91145501; | 标段名称 | 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4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4月18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招标公告 1.淮安市淮阴区西宋集镇人民政府的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已经淮发改投资 [2016]1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 3.2工程地点: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 3.3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网约4635米,新建容积为3m3(长2m、宽1m、高1.5m)小垃圾房63个,新建垃圾收集站(容积为5m3)2处。 3.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3.5工程质量:合格; 3.6招标内容:市政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4.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125.289463万元。 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完成总工程量的30%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总工程量的6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缺陷或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 7.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 7.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7.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有效期内)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7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7.8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7.8.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7.8.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7.9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8.2 招标文件售价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8.3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8.4本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的顺利,建议投标人使用与招标文件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6日14时30分。 9.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9.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上发布。 1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的程序如下: 11.1资格审查: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及合格标准见下表:
注: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资格审查原件; ②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必须按规定格式签署,签署完毕后必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其它资格审查资料(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除外)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库链接,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③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确保上传扫描件与诚信库一致,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须清晰、无误,否则其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⑤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未提供供诚信库链接; 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11.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审查,否决无效投标。 11.3详细评审: ①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详细评审。 ②初步评审结束后,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宣布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名单。 ③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抽签,如果合格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离开交易中心,无法及时到场参加抽签(摇号),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④抽签(摇号)地点: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1室。 11.4评标结果 11.4.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11.4.2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11.4.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11.4.4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承诺文件审查和中标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12.注意事项 ********5">12.1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12.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 12.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2.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2.5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CA锁(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交到工作人员处。 12.6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因CA锁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12.7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12.8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2.9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淮阴区西宋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1*****166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5*****976 3)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4)围标、串标举报电话:****-******** 招 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2016年4月12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招标公告 1.淮安市淮阴区西宋集镇人民政府的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已经淮发改投资 [2016]1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 3.2工程地点:淮阴区西宋集镇宋集村; 3.3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网约4635米,新建容积为3m3(长2m、宽1m、高1.5m)小垃圾房63个,新建垃圾收集站(容积为5m3)2处。 3.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3.5工程质量:合格; 3.6招标内容:市政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4.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125.289463万元。 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完成总工程量的30%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总工程量的6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缺陷或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 7.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 7.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7.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有效期内)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7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7.8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7.8.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7.8.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7.9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8.2 招标文件售价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8.3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8.4本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的顺利,建议投标人使用与招标文件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6日14时30分。 9.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9.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上发布。 1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的程序如下: 11.1资格审查: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及合格标准见下表:
注: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资格审查原件; ②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必须按规定格式签署,签署完毕后必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其它资格审查资料(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除外)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库链接,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③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确保上传扫描件与诚信库一致,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须清晰、无误,否则其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⑤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未提供供诚信库链接; 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11.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审查,否决无效投标。 11.3详细评审: ①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详细评审。 ②初步评审结束后,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宣布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名单。 ③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抽签,如果合格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离开交易中心,无法及时到场参加抽签(摇号),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④抽签(摇号)地点: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1室。 11.4评标结果 11.4.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11.4.2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11.4.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11.4.4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承诺文件审查和中标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12.注意事项 ********5">12.1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12.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 12.3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2.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2.5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CA锁(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交到工作人员处。 12.6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因CA锁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12.7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12.8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2.9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淮阴区西宋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1*****166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5*****976 3)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4)围标、串标举报电话:****-******** 招 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2016年4月12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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