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至临清公路施工二标段项目

齐河至临清公路施工二标段项目

候选人公示
SZXQ202*****075*******租赁需求评审报告
需求基本信息
租赁需求编号: SZXQ202*****075******* 需求发起方: 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
公司名称: 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 项目名称: 齐河至临清公路施工二标段项目
项目地址: 茌平 联系人: 季鑫 185*****848
开始时间: 2024-01-21 16:12:09 截止时间: 2024-01-23 16:12:14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结算方式: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税类型: 不含税
需求设备信息
1 机械类型 门式起重机 需求数量 2 驾驶员数量 0
机械年限 1年以内 租赁方式 包月 最高限价 *****.00
预计使用时间 2024-01-25 至 2025-01-24

其他要求:

报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本行对应租赁计划100t门式起重机 1、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设备技术性能良好,手续、证件资料齐全、且按期年检,符合双方约定要求,且具备双方约定用途的使用性能,交付承租方前应提交相关手续及检验报告。 2、本次设备报价单价为运至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应工程服务的所有费用:月租设备出租方承担进出场费、维修保养费、折旧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机械设备保险费、税金。承租方承担租赁费。 3、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要求: (1)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2)结构设计应合理,满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应考虑受力情况和外界环境变化,确保门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稳定可靠。 (3)以上租赁龙门须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如过载保护、限位保护、断电保护等。加装人体防撞仪,声光报警装置,自动式120型电动液压夹轨器和风速仪及人脸识别仪。 4、租赁期: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 5、工作地点: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齐河至临清公路施工二标段项目综合场站预制三区。 6、付款条件:承租方根据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租金支付并以银行转账、不贴息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付款。 7、其他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验收方式:根据现场要求进行验收,出租双方现场验收。 (3)以上所有龙门吊及相关附件的进场运输费,安装拆除费(含所需配套设施的安装及拆除),验收费(含办理使用登记费),设备退场运输费均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以上租赁龙门年限为1年以内,进场前必须全部重新按照承租方要求防腐喷漆,保证颜色一致。 (5)出租方接到承租方进场通知后3日内必须进场,进场后15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现场使用,进场后20日内办理起重机的报检验收工作,25日内办理完毕起重机的使用登记证。 (6)以上租赁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由出租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易损件和消耗品及现场使用不当认为因素除外)。

2 机械类型 门式起重机 需求数量 2 驾驶员数量 0
机械年限 1年以内 租赁方式 包月 最高限价 6500.00
预计使用时间 2024-01-25 至 2025-01-24

其他要求:

报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本行对应租赁计划10t门式起重机 1、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设备技术性能良好,手续、证件资料齐全、且按期年检,符合双方约定要求,且具备双方约定用途的使用性能,交付承租方前应提交相关手续及检验报告。 2、本次设备报价单价为运至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应工程服务的所有费用:月租设备出租方承担进出场费、维修保养费、折旧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机械设备保险费、税金。承租方承担租赁费。 3、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要求: (1)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2)结构设计应合理,满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应考虑受力情况和外界环境变化,确保门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稳定可靠。 (3)以上租赁龙门须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如过载保护、限位保护、断电保护等。加装人体防撞仪,声光报警装置,自动式120型电动液压夹轨器和风速仪及人脸识别仪。 4、租赁期: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 5、工作地点: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齐河至临清公路施工二标段项目综合场站预制三区。 6、付款条件:承租方根据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租金支付并以银行转账、不贴息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付款。 7、其他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验收方式:根据现场要求进行验收,出租双方现场验收。 (3)以上所有龙门吊及相关附件的进场运输费,安装拆除费(含所需配套设施的安装及拆除),验收费(含办理使用登记费),设备退场运输费均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以上租赁龙门年限为1年以内,进场前必须全部重新按照承租方要求防腐喷漆,保证颜色一致。 (5)出租方接到承租方进场通知后3日内必须进场,进场后15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现场使用,进场后20日内办理起重机的报检验收工作,25日内办理完毕起重机的使用登记证。 (6)以上租赁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由出租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易损件和消耗品及现场使用不当认为因素除外)。

信息公示
设备名称 需求数量 排名 公司名称 发票及税率 报价设备
数量
最终报价
(不含税)
门式起重机 2 第一名 山东华瑞晟达重工
机械有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2 *****.00
第二名 山东智皓达工程建
设有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2 *****.00
第三名 新乡泰隆起重机有
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2 *****.00
第四名 河南省久盛起重机
械有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2 *****.00
门式起重机 2 第一名 山东华瑞晟达重工
机械有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2 5270.00
第二名 山东智皓达工程建
设有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2 5710.00
第三名 河南省久盛起重机
械有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2 5890.00
第四名 新乡泰隆起重机有
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2 5990.00
评审人员:季鑫 185*****848
监督人员: 监督电话:
,山东,河南,新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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