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年真空集便器装置检修、玻璃钢制品及附属件加工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年真空集便器装置检修、玻璃钢制品及附属件加工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4-2026年真空集便器装置检修、玻璃钢制品及附属件加工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4-0029)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4-2026年真空集便器装置检修、玻璃钢制品及附属件加工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包件降幅报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
A01,TB/T 3139-2021机车车辆非金属材料及室内有害物质限量。
A02,GB/T 1033.1-2008塑料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GB/T 1447-2005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 1449-2005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 1451-2005纤维增强塑料简支梁式冲击韧性试验方法;GB/T 1462-2005纤维增强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GB/T 3280-2007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3854-2005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GB/T 7124-2008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料对刚性材料); GB/T 8323.2-2008塑料 烟生成 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 8924-2005纤维增强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GB/T *****-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 *****-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T*****-2008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TB/T 2393机车车辆面漆技术标准;TB/T 3138机车车辆阻燃材料技术条件;TB/T 3139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2.铁路专用配件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按照国铁集团《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207-2022)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3.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
A01,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实验记录、监造移交记录;A02,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修记录。
4.维保条款: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其性能、结构、加工不良,私换材料或使用劣质材料等原因造成客车及部件的修理、更换,在修理、更换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员工差旅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
赔付标准依据:不合格产品依据(沈车函〔2021〕40号)《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质量责任追究考核细则》进行追责考核。一般质量问题,影响生产的依据(沈车函〔2021〕88号)《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修车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追责考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影响列车运行的、导致行车事故的依据(沈车函〔2022〕53号)《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追责考核。发生盗窃行为的依据(沈车函〔2021〕122号)《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盗窃行为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5.售后服务及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根据实际需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服务,应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售后服务办法)。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6.1总体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
6.2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按照甲方要求做好产品标识管理 。
(2)包装:不因包装不良而对产品造成损伤 。
(3)运输和储存:不应碰撞、倾斜或雨淋等 。
6.3其他技术要求
乙方需严格遵守维修周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按甲方《修车生产管理办法》中7.4.2规定支付相应货款的违约金,每项次进行扣罚,乙方逾期交付维修配件超过 2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交付的维修配件,并且乙方同意按未交付维修配件的新购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技术规格书
A01按照SKWJ-06X10+铁路客车真空集便器委外技术条件执行。
A02按照SKWJ-07X5 铁路客车玻璃钢制品委外技术条件、SKWJ-24X5 铁路客车玻璃钢风道、硬质聚氨酯铝箔发泡板风道委外检修技术条件、SKWJ-29X5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外委技术条件、SKWJ-63玻璃钢墙板委外检修技术条件检修技术条件、SKWJ-74X5+铁路客车玻璃钢整体间委外技术条件、SKWJ-96玻璃钢顶板委外检修技术条件、SKWJ-108X5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外委技术条件执行。
编号:SKWJ-06
版本:11
铁路客车真空集便装置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铁路客车真空集便装置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1 范围
适用于铁路客车真空保持式集便装置委外检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使用寿命等。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大于160km/h的铁路客车。其它型号真空集便装置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条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TG/CL 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TG/CL 576-2020铁路客车自限温电伴热带暂行技术条件
TJ/CL 516-2016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夹布胶管暂行技术条件
TJ/CL 517-2016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尼龙扎带暂行技术条件
TJ/CL 430-2014铁道客车尼龙软管及尼龙软管接头暂行技术条件
TB/T 3139-2021机车车辆非金属材料及室内有害物质限量
Q/CR 610-2017铁道客车电线电缆用尼龙编制网管技术条件
Q/CR 642-2018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热缩管
Q/CR 699-2019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Q/CR 814-2021铁路客车用电线电缆
运辆客车函[2012] 114号 关于印发《铁路客车重要零部件管理标识》的通知
机辆动客函[2020] 40号 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车真空集便装置检修技术条件的通知
运辆客车函[2016] 40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公布铁路客车单元制动缸、车体配线、玻璃钢水盘检修等三项技术条件的通知
3 技术条件
3.1 总体要求:负责真空集便装置包括便器组成、气水控制盘、集便控制箱中控制模块及电源模块、污物箱及管路、玻璃钢托盘的检修及装车后调试。真空集便装置检修按照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车真空集便装置检修技术条件的通知(机辆动客函[2020] 40号)执行,真空集便器配套玻璃钢托盘检修按照附件1:SKWJ-29X5《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外委技术条件》执行。
3.2 伴热带
伴热带主要应用部位选型和安装按照以下要求及统型图纸要求执行,协议中特别注明部分路局伴热带功率和长度按照附件2执行。
集便器进污管,不低于26W/m,缠绕管路敷设,防寒材包裹。枕外污物箱采用单根3.5米,枕内污物箱采用双根7米。
集便器真空管,不低于26W/m,缠绕管路敷设,防寒材包裹。枕外污物箱采用单根3.5米。
污物箱电控箱,不低于26W/m,沿箱体内壁缠绕敷设,防寒材包裹。
污物箱抽污球阀,49W/m,缠绕阀体敷设,防寒材包裹。
4 承修方技术支持
4.1提供排污管、风管、水管、快插接头、水过滤器、对丝、进水球阀、进气球阀、不锈钢喉箍、排污阀(含支架)等过渡连接件;提供抽真空管路包覆夹布胶管用的不锈钢喉箍;玻璃钢拖盘检修时,提供便器口尼龙缩口圈。
4.2负责我公司真空集便装置中气水控制盘部件处校线、压线,负责整套真空集便装置装车后的各项试验。
4.3提供整套真空集便装置接线图、试验报告;提供真空集便装置工作原理图等技术资料;提供系统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配件清单(含合法来源,如发票或采购合同等复印件)、监造移交记录单。
4.4负责玻璃钢托盘检修,涉及更新托盘时,承修方对鉴定或者拆车时原车为非统型集便器装置,需及时与我公司联系,避免造成改造托盘与原车污物箱及排污阀不匹配情况。
5 检验规则
5.1 例行试验
制造商应对所有产品进行出厂检验,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可出厂。我公司在交货的产品中进行抽样检验,以验证出厂检验结果。
5.2 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按照我公司相关程序办理。产品首次试修,须进行首件鉴定工作,鉴定时供货方须向我公司提供非金属防火阻燃报告、产品合格证书、非金属材料清单、试验报告、相关证实性文件及相关认证证书等资料。
6 包装、贮存、运输及标志
6.1 客车真空集便装置须用专用运输存放架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浸蚀,应轻拿、轻放、码放整齐。贮存地点应整洁、通风干燥、无腐蚀性介质。
6.2 搬运过程中注意防护,防止磕碰、刮伤。
6.3 各件产品的贮存应保证产品性能不受影响,无论贮存在室内还是室外。例如远离火源1m以上;须有防尘、防雨、防雪措施;须禁止叠放,导致产品变形或影响质量;须远离酸碱盐及腐蚀性、爆炸型气体。
6.4 标志
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并封存在塑料袋内。同时必须要带有详细的装箱单。装箱单的具体内容如下:
a)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b)主要产品的图号、名称、物料编码等;
c)附件的名称、规格、数量;
d)产品检验合格证。
7 质保期
7.1 真空集便装置的质保期为交车之日起污物箱体不裂、不漏1个A4修,厕所地面和便斗不松动塌陷、不漏水1个A4修,其他配件1个A3修。
7.2 供货单位需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自收到售后服务的请求时起,4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需赴现场进行处理,须在24小时或规定的时间内按期、准时到达,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一切费用自理。
7.3 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故障,必须在赴段处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反馈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报告单,未按期反馈者,按相关售后服务规定进行考核。
7.4 对于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国家和铁路总公司的有关规定追究厂家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5 双方有要求另做规定。
8.技术响应
在生产过程中,因产品设计图纸改变或生产工艺需要等原因做某些修改或添加时,承修方应执行。
9 有效期
本技术条件作为合同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10 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1:SKWJ-29X5《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外委技术条件》
附件2 各路局特殊要求
一、哈局厂修客车集便装置防寒加强方案
针对哈局协议中“集便器污物箱伴热线功率不低于客车真空集便装置统型图纸(KCTBQ00-00-000)规定,同时要对车下便器防护箱、地板夹层等部位加强防寒处理。”的要求。
在保证车辆厕所间电取暖器功率、车下污物箱的伴热线(或加热管)功率以及车辆整体密封性能的前提下,拟从气水控制盘、排泄阀及管路、污物箱、车下便器防护箱、车体地板夹层防寒及管路伴热带等各部位对集便装置进行防寒加强。
1.气水控制盘部位防寒加强
压力水罐缠绕伴热线,伴热线长度为2米。水管平行伴热线、包防寒套管。压力水罐下方放置伴热线。抽真空管及排臭气管通车下的管口打发泡剂密封。
2.排泄阀及排污管、抽真空管防寒加强
排泄阀及排污管、抽真空管缠绕伴热线,伴热线的缠绕间距不大于30mm,如下图所示。
3.污物箱部位防寒加强
3.1污物箱体及球阀、电控箱防寒加强
针对检修集便装置污物箱,按照原型检修防寒材,更换伴热线或电加热管。
针对新加装集便装置污物箱,需符合铁总运〔2014〕6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客车真空集便装置暂行技术条件和客车真空集便装置统型图纸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污物箱采用3组600W/根电加热管加热,吸污口球阀伴热为2根2m长49W/m的伴热线,电控箱伴热为1根2m长26W/m的伴热线。
无论检修或新制加装的污物箱,符合“集便器污物箱伴热线功率不低于客车真空集便装置统型图纸(KCTBQ00-00-000)规定”要求。
3.2真空发生器箱防寒加强
此项针对集便装置真空发生器箱设在车下污物箱上的情况。
将真空发生器箱箱体及箱门增加粘附的防寒材厚度,厚度不低于40 mm,并在防寒材表面粘贴铝箔。要求防寒材粘贴严密,铝箔平整,无漏粘。
将真空发生器箱内的伴热线至少环绕平铺3圈,将伴热线在电磁阀、调压阀、水管路等配件上以缠绕方式敷设,伴热线统一为33W/m的进口产品,长度不少于8m。
针对真空发生器箱设的各线管、螺栓孔洞缝隙,用防寒材(必要时可结合使用阻燃发泡剂)进行严密封堵。
4 伴热带
集便器进污管,33W/m,缠绕管路敷设,防寒材包裹。枕外箱子采用单根4米,枕内箱子采用双根7米。
集便器真空管,33W/m,缠绕管路敷设,防寒材包裹。枕外箱子采用单根4米。
二、呼局厂修客车集便装置防寒加强方案
针对“集便装置须考虑高寒气候下加强防寒要求,气水控制盘应装在车内,排污管须均匀环绕伴热带,集便装置伴热带质保期1个A4修(包括新加装),通电试验排污管各部须有均匀的明显温升,避免冬季冻结,确保在寒冷地区正常使用。”的要求。
在保证车辆厕所间电取暖器功率、车下污物箱的伴热线(或加热管)功率以及车辆整体密封性能的前提下,拟从气水控制盘、排泄阀及管路、污物箱及管路伴热带等各部位对集便装置进行防寒加强。
1.气水控制盘部位防寒加强
压力水罐缠绕伴热线,伴热线长度为2米。水管平行伴热线、包防寒套管。压力水罐下方放置伴热线。抽真空管及排臭气管通车下的管口打发泡剂密封。
2.排泄阀及排污管、抽真空管防寒加强
排泄阀及排污管、抽真空管缠绕伴热线,伴热线的缠绕间距不大于30mm,如下图所示。
3.污物箱部位防寒加强
3 伴热带
集便器进污管,33W/m,缠绕管路敷设,防寒材包裹。枕外箱子采用单根4米,枕内箱子采用双根7米。
集便器真空管,33W/m,缠绕管路敷设,防寒材包裹。枕外箱子采用单根4米。
编号:SKWJ-07
版本:5
铁路客车玻璃钢制品委外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铁路客车玻璃钢制品委外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铁路客车玻璃钢制品委外检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使用寿命等。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运行速度不大于160km/h的铁道客车。
GB/T 1033.1-2008 塑料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GB/T 1447-2005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9-2005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51-2005 纤维增强塑料简支梁式冲击韧性试验方法
GB/T 1462-2005 纤维增强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
GB/T 3280-2007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 3854-2005 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T 7124-2008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料对刚性材料)
GB/T 8323.2-2008 塑料 烟生成 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 8924-2005 纤维增强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
GB/T *****-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 *****-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2008 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
TB/T 2393 机车车辆面漆技术标准
TB/T 3138 机车车辆阻燃材料技术条件
TB/T 3139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GSB G*****-1994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
FRP制零件品质标准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3.1对所有玻璃钢制件作外观鉴定后确检,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更新.
3.1.1 对已完全断裂,其反面补强又影响组装的配件。
3.1.2 对表面已裂开,在其反面补强仍影响强度的受力配件。
3.1.3 对表面有孔,孔径超过Φ80mm的装饰性配件。
3.1.4 需更新的配件须按原图或原样复制,颜色须尽可能一致或近似。
3.2检修要求
3.2.1 清理表面
对所有玻璃钢制品表面残留的紧固件、连接件及其它未分解彻底的零件拆除。
3.2.2 表面清洗
对所有玻璃钢制件外表面清洗(采用10%碱液或工业洗涤剂等)清除其表面油污,蜡质及其它影响涂装的污物,并用自来水清洗碱液或洗涤剂。
3.2.3 打磨
采用粒度为220~260的砂纸对所有玻璃钢制件的表面全面打磨。其目的为增加涂膜的附着力。打磨后其表面要求无光泽度,达到全面“倒光”。
3.2.4 补糊
对玻璃钢制品开裂、破损及折断处在其反面进行补糊加强,补糊处须进行表面清理干净,补糊采用的粘结剂可用不饱合聚酯也可采用环氧树脂。增强材料只允许采用已处理过的中碱和无碱玻纤布,但要注意补糊处(如安装定位的接触处,其它配件连接处等)不能影响组装。
3.2.5 刮腻子
对所有玻璃钢制件外表面的钉眼、裂纹及缺损处采用不饱合聚酯腻子找补,对那些表面损坏面积超过1/5或龟裂严重的找补腻子再满刮1~2趟腻子。
3.2.6 水磨
对已刮腻子表面和未刮腻子表面均需全面进行水磨,不得漏磨。
3.2.8 喷漆
对已处理检查合格的产品按照美工要求喷涂面漆2遍,在第1遍面漆干燥后,仍可进行局部修补打磨,第二遍面漆喷涂后要求涂膜均匀,无流坠、无露底、无针孔、无明显颗粒等不良缺陷。
3.3检修后须保证原有使用性能。
4.1 外观检查
4.1.1 表面质量
对所有处理后的表面采用目视检查,并做好记录,要求其表面平整细腻,无眼孔、无刀痕、腻埂等不良现象,检查须在表面处理后,喷第1道面漆前进行。
4.1.2 尺寸测量
产品尺寸测量按相关要求进行,测量时对产品的长、宽、厚、形状、角度和对角线等尺寸随机进行测量。
4.2面漆、腻子质量
所有面漆均为阻燃聚氨酯漆,腻子为不饱合聚酯腻子,其标准须符合GSB*****、TB/T3138及TB/T2393标准。
产品质保期为交车之日起一个A4修。
产品包装牢固,应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磕碰。
7.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检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编号:SKWJ-24
版本:5
铁路客车玻璃钢风道、硬质聚氨酯铝箔发泡板风道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
铁路客车玻璃钢风道、硬质聚氨酯铝箔发泡板风道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适用于铁路客车铁路客车玻璃钢风道、硬质聚氨酯铝箔发泡板风道A4、A5委外检修技术要求、技术标准。
2.引用标准
TB/T 3139-2021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TB/T 3138-2018 机车车辆阻燃材料技术条件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3.检修技术要求
3.1风道检修内容包括对硬质风道主体、软风道、风道口连接橡胶或海绵、风道外附防寒材、连接法兰、金属梁及安装吊耳、导流板、消音板、挡风板、连接导筒的检修。
3.2风道各连接处密封材料更新。各金属配件涂刷防锈漆。
3.3软风道及连接法兰须清除污垢,状态不良时更新。
3.4玻璃钢件裂损时,用相同材料修补或更新;聚氨酯泡沫材料及其它隔热材料缺损时用相同材料修补。
3.5导流板、消音板、挡风板、连接导筒等无缺损,安装牢固。
3.6风道须彻底清除污垢。硬质风道内外表面无开裂、起皮、破损,风道变形时调修。
3.7连接法兰应平整无变形,法兰连接处插口结构必须保证连接后的密封效果。风道插接处应光滑平整,插口结构必须保证连接后的密封效果。
3.8风道金属梁及安装吊耳无变形、破损。
3.9所有更新材料需符合TB/T 3139《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和TB/T 3138《机车车辆阻燃材料技术条件》要求。
4.检验验收
4.1检修方提供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
4.2验证争议:本单位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由检修方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5.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从本单位交车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1个A3修。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6.标识、包装防护及运输和贮存
6.1产品包装牢固,应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磕碰。
6.2运输方式按双方约定要求。
7.有效期
本技术条件作为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编号:SKWJ-29
版本:5
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外委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玻璃钢水盘外委技术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玻璃钢水盘外委的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代替《SKWJ-29X4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外委技术条件》,从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2.1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2.2 2016-12-06运辆客车函[2016]40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公布铁路客车单元制动缸、车体配线、玻璃钢水盘检修等三项技术条件的通知》
2.3 QCR 699 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3.1 一般要求
3.1.1 玻璃钢水盘分为原型检修和翻新检修,同一辆车检修方法一致。
3.1.2 翻新检修是指去除所有玻璃钢水盘防滑凸台,重新粘接新制防滑层后喷涂胶衣,并对基材及预埋件检修、更新,使外观和性能接近新品状态的检修方法;原型检修是指对状态较好的玻璃钢水盘,仅对基材及预埋件状态检修后,重新喷涂胶衣的检修方法。
3.1.3 玻璃钢水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翻新检修。
a)防滑层磨损处露出颜色与未磨损处颜色不同。
b)防滑层有严重的划伤、磕碰伤、龟裂等缺陷。
c)防滑层有扭曲、变形、下塌、渗水、分层等严重缺陷。
d)防滑凸台缺损或磨损严重,且数量超过5个。
e)防滑凸台非圆形或无防滑凸台。
3.1.4 表面质量
3.1.4.1 产品各部位不许存在表1所示外观缺陷。
表1 产品外观缺陷
产品部位 | 缺 陷 名 称 |
产品外露面 | 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颜色不均、伤痕、凹凸不平、显布纹 |
产品非外露面 | 缺损、毛刺、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 |
铲平切割面 | 分层、毛刺、玻璃纤维裸露 |
3.1.4.2 产品所有装饰性表面应光滑平整,整体厚度均匀。
3.1.5 性能要求
3.1.5.1 翻新检修的玻璃钢水盘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项目 | **"> 要求 | 试验方法 |
密度 kg/m³ | **"> ≤2100 | GB/T 1033 |
抗压强度 MPa | **"> ≥110 | GB/T 2569 |
弯曲强度 MPa | **"> ≥30 | GB/T 2570 |
吸水率 % | **"> ≤0.1 | GB/T 1462 |
巴氏硬度 | **"> ≥60 | GB/T 3854 |
3.1.5.2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耐老化、耐候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应有裂纹、扭曲、变形、下塌等缺陷。
3.1.5.3 玻璃钢水盘各层结合紧密,不应有分层、剥离、裂纹、缺损、固化不良等现象。玻璃钢水盘上表面(圆形防滑凸台除外)应平整顺滑,且从四周向最低排水口处均匀倾斜,水平放置时各处不许存积水。
3.1.5.4 玻璃钢水盘和便器、地漏等预埋件连接牢固、密封严密,不应有松动、裂纹、渗水、剥离、脱落、玻璃纤维裸露等现象,且结合处采用胶衣封边处理。
3.1.5.5 预埋冲水管路冲水畅通,无渗漏。安装排水胶管的排水管、地漏焊接防脱挡圈,挡圈焊接位置见图1。
图1
3.1.5.6 检修用非金属材料阻燃要求须符合QCR 699中表4的要求。
3.1.5.7 产品所用原材料、胶粘剂应符合TB/T 3139中的相关规定。
3.1.5.8 注水管伸出托盘下表面90mm,排水、地漏管详见外委检修明细。
3.2 翻新检修
3.2.1 环境要求
施工喷涂环境要求:温度不低于18℃,相对湿度不高于75%。
3.2.2 清洗
采用10%碱液或工业洗涤剂等对玻璃钢水盘外表面进行清洗,清除其表面油污、蜡质及其它影响涂装的污物,并用自来水清洗碱液或洗涤剂。
3.2.3 打磨
对玻璃钢水盘表面进行打磨,除去防滑凸台及开胶、起层、破损的表层,打磨后表面平整顺滑,倾斜度符合图纸或原型要求。
3.2.4 预埋件检修
3.2.4.1 玻璃钢水盘预埋管、地漏等状态不良时检修或更新。
3.2.4.2 便器表面防粘涂层重新喷涂,更换时须为不锈钢制品。
3.2.4.2.1不锈钢便器表面允许存在深度<0.5mm,直径<5mm的非密集性凹坑,便斗内壁不允许存在影响自身冲水功能的凹坑,不锈钢便盆禁止刷漆或喷塑。
3.2.4.2.2 A4修原车非不锈钢便器表面为特氟龙图层时,破损处须采用玻璃钢腻子修复,并喷同色胶衣。
3.2.4.3 检查直排便器冲水管路时,须剖开包裹冲水管路的玻璃钢基材;冲水管路进行冲水试验,管路渗漏或冲水不畅通时,进行检修或更新。
3.2.4.4 玻璃钢水盘有塌陷、松动、腐蚀等缺陷的,剔除缺陷部分,用不饱和聚酯树脂与珍珠岩等材料的混合物填充修补。
3.2.5 预埋件更新
a) 在玻璃钢水盘表面上切割蹲便器安装槽,切割尺寸须符合图纸或原型蹲便器定位尺寸。
b) 预埋件安装前须对非预埋部分外露表面做好防护。
c) 蹲便器安装区域内须填充满玻璃钢混合腻子,蹲便器孔中心定位尺寸须符合图纸或原型尺寸。蹲便器在初步固定过程中表面受力不少于600N,粘接面贴合严密,表面受力均匀。
d) 预埋管、地漏孔定位尺寸须符合图纸或原型尺寸。
e) 更新的预埋件定位尺寸公差为±2.5mm,螺栓等紧固件相对位置定位公差为±1mm。
f) 预埋件与玻璃钢水盘之间不许有间隙。
g) 非不锈钢材质排水管、地漏更新为不锈钢材质,其余预埋件更新时符合原设计结构。
h) 更新的不锈钢预埋管须焊接防脱防转横梁。
i) 更新便器须带有防滑踏面。
j) 排水管、地漏等管件外径为60mm,尺寸公差为-2mm ,壁厚不小于2.5mm,不符合时更新。水盘分解单或图纸有特殊要求,按照分解单或图纸执行。
3.2.6 新制及粘接防滑层
3.2.6.1 新制防滑层从上到下结构依次为:胶衣层;仿理石层,具体成份为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等;胶衣层与仿理石层颜色一致,表面设防滑凸台,如图2。
图2
3.2.6.2 新制防滑层模具表面涂刷脱模剂应均匀、无漏涂。
3.2.6.3 胶衣按照主剂和固化剂配比要求调配,并搅拌均匀。
3.2.6.4 模具表面涂刷胶衣须均匀、无漏涂,涂刷量不得少于定额值,初步固化后,铺装玻璃丝布,玻璃丝布应浸透不饱和聚酯树脂。
3.2.6.5 新制防滑凸台排列横平竖直;新制胶衣层厚度不低于0.9mm。
3.2.6.6 新制防滑层切割后应符合玻璃钢水盘待粘接面尺寸。
3.2.6.7 玻璃钢水盘待粘接面涂刷玻璃钢混合腻子须均匀、无漏涂,涂刷量不得少于定额值。
3.2.6.8 新制防滑层初步固定过程中每平方米受力不小于2000N,要求表面受力均匀,粘接面贴合严密。
3.2.6.9 脱模剂影响后道工序施工时清除干净。
3.2.6.10 新制及粘接防滑层施工时间不得超过6h。
3.2.6.11 新制仿理石层非防滑凸台区域厚度不低于1mm,新制防滑凸台厚度为2mm±0.1mm。
3.2.7 玻璃钢水盘立边检修
3.2.7.1 玻璃钢水盘立边轻微破损、开裂、划伤时,按照《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附件G中G.2.4进行补糊或用玻璃钢混合腻子修补平整。
3.2.7.2 玻璃钢水盘立边破损、腐蚀、变形、缺失严重时,截换处理。
3.2.7.3根据客车防火要求,玻璃钢洗面间须切除门坎翻边。
切除前 切除后
3.2.8 玻璃钢水盘背面检修
3.2.8.1 玻璃钢水盘背面不平、开裂、破损时,按照《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附件G中G.2.4进行补糊或用玻璃钢混合腻子修补平整。
3.2.8.2 玻璃钢水盘背面破损严重时,重新铺装玻璃丝布,并包裹蹲便器与玻璃钢水盘的连接部分,玻璃丝布须浸透不饱和聚酯树脂,增厚不超过0.5mm。
3.2.9 喷涂胶衣
3.2.9.1 玻璃钢水盘外露装饰面破损、划伤部分用玻璃钢混合腻子修补平整。
3.2.9.2 玻璃钢水盘与预埋管、蹲便器等预埋件结合处用玻璃钢混合腻子进行找补,找补处圆滑过渡。
3.2.9.3 胶衣按照主剂和固化剂配比要求调配,加入适量稀释剂并搅拌均匀,静放5 min~10 min消除气泡后方可喷涂。
3.2.9.4 对玻璃钢水盘胶衣层喷涂两遍胶衣,在第一遍胶衣干燥后,可进行局部修补,再喷涂第二遍胶衣,两遍喷涂胶衣总厚度不低于0.3mm。
3.2.10 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完成后,胶衣层总厚度不低于1.2mm,新制防滑层胶衣与喷涂胶衣颜色一致。
3.3 原型检修过程及标准
3.3.1 玻璃钢水盘原型检修按照3.2.1、3.2.1、3.2.4、3.2.7、3.2.8、3.2.9执行。
3.3.2 喷涂胶衣总厚度应不低于0.5mm。
3.3.3 更新的排水管、地漏应为不锈钢材质,且更新的不锈钢排水管须焊接防脱防转横梁。
3.4检修后表面颜色采用灰色(RAL7040)。
4.1 外观检查
4.1.1 表面质量检查
在自然光线下,目视进行判断,检查结果应符合3.1.4、3.4规定。
4.1.2 尺寸测量
产品自然放置状态下,采用常规测量工具对产品外形尺寸及预埋件定位尺寸进行测量,检查结果应符合图纸或原型要求。
4.2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
物理机械性能按照表1中试验方法试验。
4.3 防火性能试验
氧指数材料阻燃性能按照QCR 699中表4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4.4 耐落球冲击试验
在玻璃钢水盘中央部位,将质量为112 g±1 g的Ф30mm钢球从2 m高度自由落下,反复5次玻璃钢水盘表面无裂纹和变形。
4.5 耐沙袋冲击试验
在玻璃钢水盘中央部位,将质量为6 kg的砂袋(由帆布和半个排球制作,里面装有干砂,上部扎紧、半球部朝下)从1 m高度自由落下,反复5次玻璃钢水盘表面无裂纹和变形。
4.6 盛水试验
水平放置玻璃钢水盘并向内注水,液面高出玻璃钢水盘内表面最高处5mm,保持30 min,实验结果应符合3.1.5.3的规定。
4.7冲水试验
直排蹲便器冲水管路进行冲水试验,压力300kPa,持续1min,试验结果应符合3.1.5.5的规定。
4.8 胶衣厚度检测
将玻璃钢水盘均分切割成两部分,切割线须经过防滑凸台,在刨面长度方向上选定3点,使用刻度放大尺测量胶衣层厚度,测量数值的平均数应符合3.2.10的规定。
4.9 有害物质限量试验
产品所用原材料、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按照TB/T3139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3.1.5.7规定。
5.检验规则
5.1 翻新检修玻璃钢水盘检验
5.1.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5.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时,随机抽样一个产品,检验过程中不许更换,检验项目应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首次生产时;
b) 生产设备、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正常连续生产五年时;
d) 停产2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生产场地变更时。
5.1.3 例行检验
5.1.3.1 产品出厂时应按表2进行例行检验。
5.1.3.2 例行检验应逐件进行,合格的产品应有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车号、检修单位名称或代号、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
5.1.4 检验项目
表2 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 型式检验 | 例行检验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表面质量检查 | **"> √ | √ | 3.4、3.1.4 | 4.1.1 |
2 | 尺寸检查 | **"> √ | √ | 4.1.2 | 4.1.2 |
3 | 巴士硬度 | **"> √ | — | 3.1.5.1 | 4.2 |
4 | 吸水率 | **"> √ | — | 3.1.5.1 | 4.2 |
5 | 抗压强度 | **"> √ | — | 3.1.5.1 | 4.2 |
6 | 弯曲强度 | **"> √ | — | 3.1.5.1 | 4.2 |
7 | 氧指数 | **"> √ | — | 3.1.5.6 | 4.3.1 |
8 | 45°角燃烧 | **"> √ | — | 3.1.5.6 | 4.3.2 |
9 | 耐落球冲击试验 | **"> √ | — | 4.4 | 4.4 |
10 | 耐沙袋冲击试验 | **"> √ | — | 4.5 | 4.5 |
11 | 盛水试验 | **"> √ | √ | 3.1.5.3 | 4.6 |
12 | 冲水试验 | **"> √ | √ | 3.1.5.5 | 4.7 |
13 | 胶衣厚度检测 | **"> √ | — | 3.2.10 | 4.8 |
13 | 有害物质限量试验 | **"> √ | — | 3.1.5.7 | 4.9 |
注1:标有“√”号的为强制性检验。 注2:标有“—”号的为不检验项。 |
5.2 原型检修玻璃钢水盘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按5.1.3进行检验。
6.质保期
按照本技术要求检修的玻璃钢水盘在正常使用、维护条件下,1个A4修期内无裂损、异色,防滑作用良好。
7.标识、包装防护及运输和贮存
7.1 包装
7.1.1 产品检验合格后,其装饰表面应用可剥性保护膜进行有效的防护保护,以防止碰磕、划伤及污染表面。
7.1.2 产品的包装应确保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损伤产品。
7.2 运输和贮存
7.2.1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应轻拿、轻放、码放整齐。
7.2.2 产品在运输和吊装过程中对蹲便器采用专用保护器具,对预埋管口采用塑料保护盖保护。
7.2.3 产品的贮存应保证产品性能不受影响,应有防尘、防雨、防雪措施,禁止叠放,避免产品变形或影响质量;应远离火源1m以上;应远离酸碱盐及腐蚀性、爆炸性气体。
编号:SKWJ-63
版本:6
玻璃钢墙板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玻璃钢墙板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铁路客车玻璃钢墙板(包括间壁板、端墙板、侧墙板、饰带板)委外检修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使用寿命等。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运行速度不大于160km/h的铁路客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及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30-2007 色漆和清漆 摆杆阻尼试验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1734-1993 漆膜耐汽油测定法
GB/T 1735-2009 色漆和清漆 耐热性的测定
GB/T 1766-2008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 1768-2006 色漆和清漆耐磨性的测定旋转橡胶砂轮法
GB/T 3854-2005 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T 3961 纤维增强塑料术语
GB/T 6742-2007 色漆和清漆 弯曲试验(圆柱轴)
GB/T 7124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料对刚性材料)
GB/T 8323.2 塑料 烟生成 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 8924 纤维增强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
GB/T 9279-2007 色漆和清漆划痕试验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3-2007 色漆清漆 杯突试验
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 *****-2008 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涂料、橡胶材料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方法 荧光紫外灯
GB/T *****.2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GB/T *****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
TB/T 2393 机车车辆面漆技术标准
TB/T 3138 机车车辆用材料阻燃技术要求
TB/T 3139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GSB G*****-1994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
FRP制零件品质标准
TG/CL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TJ/CL 443 《铁路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
Q/CR 283.3 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Q/CR 502-2020 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墙板和顶板
Q/CR 699-2019 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ISO ***** 用傅里叶变换红外(FTIR)光谱对燃烧产物中有毒气体和蒸汽的取样和分析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裂纹:制品因内部应力、外部冲击或环境等影响而产生的可见性裂缝。
气泡:由于空气、水等包含在制品内部形成的空洞。
针孔:出现在制品表面小于1mm的盲孔。
小孔:出现在制品表面直径1mm~4mm的盲孔。
颜色不匀:由于着色材料分布不良或表面层厚度不均匀引起的颜色不匀。
分层:层合材料的层间分离现象。
固化不良:固化度低于80%,比巴氏硬度的规定值低20%以上或有粘手现象。
浸渍不良:树脂没有浸透玻璃纤维的现象。
伤痕:由于加工、擦、刮等留下的痕迹。
损缺:表面缺少或损伤部分。
毛刺:由于制作时制品边沿的溢边和加工不良所造成的玻璃针刺。
修补痕迹:由于修补而留下的印记。
变形:制品形状出现翘曲、歪扭现象。
截面玻璃纤维裸露:制品生产过程中,因机械加工、切割面未经处理造成的截面玻璃纤维突出的现象。
皱纹:制品表面出现的褶皱。
凹凸不平:制品表面凹凸的现象。
显布纹:由于胶衣层厚度不足,使玻纤布纹在装饰面显露出来的现象。
胶衣脱落:复合材料表面的树脂层剥离、掉落。
4.分类及标识
4.1 产品分类
产品按生产工艺分为手糊玻璃钢(即纤维增强塑料)和模压玻璃钢制墙板。
4.2 产品标识
产品的非工作面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标识,标识的内容应至少包含制造商名称或代码、产品的图号、名称、生产日期等主要信息。其它附件信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使用条件
5.1 环境温度:-40℃~+45℃
5.2 海拔高度:≤2500m。
5.3 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5.4 冲击振动:相对于列车的垂向、横向和纵向存在着频率1Hz至50Hz的正弦振动,f=1Hz~10Hz时振幅为25/f2(mm),f=10~50Hz时振幅为250/f2(mm)。
5.5 使用环境:有风、沙、雨、雪天气,偶有盐雾、酸雨、沙尘暴等现象。特殊情况下会有长期持续盐雾现象。
5.6 其他:列车运行区段使用条件与上述条款有差异时,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确定。
6.检修技术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产品应符合本技术条件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统型图样和技术文件。且需符合Q/CR 502-2016《铁道客车玻璃钢顶板、侧墙板技术条件》中相关标准要求。
6.1.2 产品背面的预埋件须按Q/CR 502-2016《铁道客车玻璃钢顶板、侧墙板技术条件》中6.1.2条款执行。
产品背面的预埋件应与墙板粘接并使用不低于2mm厚的玻璃钢层糊制牢固,不应出现松动、脱落现象;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制件应进行防腐阻燃处理。手糊玻璃钢产品背面的预埋件安装位置应满足图纸的规定或按原位置粘接、糊制。
6.1.3 产品与尼龙搭扣的粘接面应平整,以保证尼龙搭扣与墙板粘接牢固。尼龙搭扣的粘接位置按原位置或原结构恢复,并要保证尼龙搭扣与墙板粘接牢固,需保证配件安装时尼龙搭扣的连接强度,配合尺寸正确、严密、牢固。尼龙搭扣的规格型号须与原结构一致。
6.2 外形、尺寸
产品的外形、尺寸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产品的外形、尺寸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玻璃钢产品的外形、尺寸公差要求
类型 | 长宽公差 | 厚度公差 | 平整度(≤1㎡范围内) | 整件平整度 | 直线度要求 | 对角线 | 轮廓误差(与理论轮廓线误差) |
手糊 | ±1mm | +1 0mm | ≤1mm | ≤1mm | 各边≤1mm | ≤2 mm | ≤1mm |
模压 | ±1mm | +0.5 -0.2mm | ≤0.5mm | ≤1mm | 各边≤1mm | ≤2 mm | ≤1mm |
6.3 表面质量
6.3.1 产品各部位不允许存在表2所列的外观缺陷:
表2 不应存在的产品外观缺陷
产品部位 | 缺 陷 名 称 |
产品可见面 | 小孔、裂纹、气泡、皱纹、损缺、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伤痕、凹凸不平、显布纹、修补痕迹 |
产品背面 | 缺损、毛刺、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 |
切割面 | 分层、毛刺、截面玻璃纤维裸露 |
6.3.2对所有玻璃钢制件作外观鉴定后确检,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更新。
6.3.2.1 对已完全断裂,其反面补强又影响组装的配件。
6.3.2.2 对表面已裂开,在其反面补强仍影响强度的受力配件。
6.3.2.3 对表面有孔,孔径超过Φ80mm的装饰性配件。
6.3.2.4 需更新的配件须按图纸或原样复制,颜色须一致。
6.3.3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耐老化、耐候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质量保证期内不得出现由质量造成的变色、裂纹、破损、胶衣或漆层脱落、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等。
6.4 产品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不允许有扭曲、变形、下塌等现象,在自然光下不允许有透光现象。
6.5 产品装饰表面处理及外观颜色
6.5.1 产品的装饰表面及外观颜色应符合各车型的美工技术条件要求。
6.5.2 产品需喷漆时,喷漆前表面处理应符合Q/CR 283.3的规定。
6.6 性能要求
6.6.1 物理机械性能
产品的物理机械性能指标满足Q/CR502的规定。
6.6.2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和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
产品背面的预埋件的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和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须按Q/CR 502-2016《铁道客车玻璃钢顶板、侧墙板技术条件》中6.6.2条款执行。
6.6.2.1 产品背面预埋件与产品粘接时使用的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应大于或等于6MPa。
6.6.2.2 预埋件处安装实物或模拟实物时,衣帽钩处应能承载大于或等于150N的承载力,除衣帽钩及有特殊加载力要求以外的其他设备件处应能承载不小于3倍重量的承载力。
6.6.3 装饰表面漆膜性能
表面喷漆时,漆膜厚度在60μm以上,漆膜厚度均匀一致、亮度统一,不得出现漆膜厚度不均、亮度不一致、色差、漏漆、漆膜裂纹、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等缺陷,要求漆膜在满足车辆运营环境的前提下易清洗、耐磨、抗剥离;表面漆膜性能要求见表3所示。
表3 表面漆膜性能及试验方法
试验项目 | 指标要求 | 试验方法、手段或执行标准 |
弯曲性能试验 | ≤2mm | |
杯突试验 | ≥4mm | GB/T 9753-2007 色漆清漆 杯突试验 |
耐冲击试验 | ≥50cm |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
硬度 | ≥0.5 | GB/T 1730-2007 漆膜硬度测定法摆杆阻尼试验 |
划格试验 | ≤1级 |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
耐磨性试验 | 采用CS10轮,500g,500周期后重量损失不超过30mg | GB/T 1768-2006 色漆和清漆耐磨性的测定 旋转橡胶砂轮法 |
划痕试验 | ≥2.5kg(划针划透涂层所需的最小负荷) | GB/T 9279-2007色漆和清漆划痕试验 |
耐汽油性能 | ≥24h, 无起泡、起皱,允许轻微失光和变色 | GB/T 1734-1993漆膜耐汽油测定法 |
耐酸碱性能 | ≥30min ,漆膜外观颜色无变化、允许轻微失光 | 分别用0.15ml规定的溶液滴到水平放置的试板表面,在规定时间后将残存溶液清洗干净 |
耐热性能 | 150℃±2℃≥1h漆膜无起泡、脱落、开裂及变色等现象 | GB/T 1735-2009色漆和清漆 耐热性的测定 |
耐水性能 | ≥24h,无起泡、起皱、脱落,允许轻微失光和变色,2h内恢复 | GB/T 1733-1993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
耐人工气候加速试验 | 1000h≤2级 | GB/T *****-2008 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涂料、橡胶材料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方法 荧光紫外灯 |
光泽的测定 | 符合美工技术条件 | GB/T 9754-2007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60°镜面光泽) |
6.6.4 防火性能
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TB/T3138和Q/CR699的规定,毒性指数要求需符合Q/CR699的规定,毒性气体测试方法参见Q/CR 699-2019《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中附录B方法1。
6.6.5 环保要求
产品所用胶粘剂、油漆等的有害物质限量和甲醛释放量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
6.6.6 耐老化性能
试验条件下进行老化性能试验,试验时间为500小时。产品表面不出现开裂。
6.7 寿命要求
在正常使用、维护、检修条件下,应保证一个A4修。
6.8 墙板检修要求
6.8.1 玻璃钢墙板检修后,应分别达到牢固、耐用、平整、严密、美观的要求,并符合现车规格。
6.8.2 在修补时外露表面不得使用钢钉或气钉。胶接时使用耐水胶合剂,非外露部分木制件更换时做防腐处理。
6.8.3 端墙板、侧墙板、间壁板、饰带板基材为胶合板、外表面糊玻璃钢者须无腐朽、脱胶及破损;不良时截补或更换。胶合板起层开胶时,灌乳白胶后加垫板夹紧固定,固化20h后卸下垫板,要求粘贴牢固,表面平整。
6.8.3.1 边缘缺损、腐朽宽度在100mm以内,长度不超过边长1/3可采用局部带胶搭接、挖补方式修复。缺损、腐朽宽度在100mm以上500mm以内,长度超过边长1/3可采用带胶通长截换、搭接、穿条拼接方式修复。四角缺损、腐朽可采用带胶搭接、挖补方式修复。
6.8.3.2 卧车包间间壁板下部腐朽者允许截换,截换高度不超过400mm。截换处须保证牢固、严密。腐朽截换高度超过400mm时更换新板。厕洗室、茶炉室、锅炉室等易腐朽间壁,截换处理。
6.8.3.3 间壁板截补要求
6.8.3.3.1 搭接
6.8.3.3.1.1 厚度≥10mm胶合板可采用搭接方式进行截补,搭接截补断面如图1所示。
6.8.3.3.1.2 截补后两胶合板间隙 L1≤2mm,搭接宽度L2≮60mm。
6.8.3.3.1.3 连接时应使用耐水胶合剂,固定时不得使用钢钉或气钉连接,螺钉间距≤200mm。
6.8.3.3.2 拼接
6.8.3.3.2.1 厚度≥20mm胶合板可采用拼接方式进行截补,拼接截补断面如图2所示。
6.8.3.3.2.2 两板拼接后,穿条与两胶合板间隙 L1≤2mm,拼接宽度L2=50~60mm。
6.8.3.3.2.3 穿条厚度8±0.5mm,拼接使用的穿条不允许使用带贴面的胶合板,必须使用无面胶合板,拼接时应使用耐水胶合剂。
图1 图2
6.8.3.4 间壁板门口处钉孔用木楔蘸乳白胶堵孔或用木条局部挖补。
6.8.3.5间壁板锁口板处(包括拉门锁口板处),状态良好者钉孔用木楔蘸乳白胶堵孔并铲平;状态不良者(开胶、起层、缺损等),用与间壁板同等厚度的木方带胶挖补处理。
图3
6.8.4 客室内与小间相邻的间壁板上套钉安装孔及包间顺墙上卧铺脚蹬的套钉安装孔检修时不予堵孔(表面补糊者及新制件需车下开孔)。其它安装套钉的墙板对套钉安装孔进行封堵。
6.8.5 钉孔处理
6.8.5.1 板面废透孔、钉孔须用带胶木楔填堵严密、胶接牢固,保证板面平整。
6.8.5.2 各继续使用的机螺钉孔(含预埋件等)应清晰可辨。
6.8.6 间壁板(含上亮板)铣口要求
6.8.6.1 间壁板(厚度≥17mm)需两块对接安装时(含上亮板),必须加工穿条槽或搭接口,具体形式按分解检修明细表、图纸要求或原结构检修,若原结构没有铣口(型材连接或连接铁板固定方式的除外),则统一改为穿条形式。
6.8.6.2 横间壁对接、顺间壁对接或间壁板与上亮板对接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图4 图5
6.8.6.2.1 明缝结构:有自然缝平对接、封边对接、弯曲板对接等结构,如图4所示为封边结构对接;
6.8.6.2.2 T形压条结构,如图5所示;H型铝型材连接结构;连接铁板固定结构。
6.8.6.3 穿条槽需利用立铣或其它设备加工,连接穿条槽8×25~30mm(位置居中),成对间壁板及对应配合的上亮板在明显位置返打标识(依据原板、图纸或分解检修明细表)。根据加工后的穿条槽选配适当的玻璃钢穿条(7-0.2 -0.5×35~55mm),穿条颜色须与间壁板颜色一致,做好标识随间壁板一起送出。
6.8.6.4 穿条式自然缝的间壁板(含上亮板)同车或同部位一次铣口,并涂打安装定位号。
6.8.6.5 不允许两块间壁板(含上亮板)没有铣口或搭接口直接对接,型材连接或连接铁板固定方式的除外。
6.8.6.6 各门口处间壁板长度方向弯曲不得超过3 mm;软卧车客室顺间壁板长度方向弯曲不得超过3mm;内端拉门间壁板允许向门外侧弯曲不得超过3 mm;其它间壁长度方向弯曲不得超过5 mm;侧墙板每延长米弯曲不超过10 mm;直弯后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更换新板。
6.9 附属件组成要求
6.9.1 各检查门分解检修:检查门锁、安全装置等分解检修;三角压紧锁分解检修,各部件状态良好,三角芯及锁舌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检修后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性能良好,开启及关闭标识准确。
6.9.1.1 墙板用拉紧锁须更新为符合TJ/CL443《铁路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的拉紧锁。
6.9.1.2根据检修明细单、图纸或实样按原位置将墙板背面各种衬木带胶安装齐全、牢固。
6.9.1.3 附属的金属部件变形时调修或更新;各外露金属部件应抛光氧化、电镀、喷塑或油漆处理,同种部件表面处理方式应一致。
6.9.1.4对于间壁板内预埋的安装脚蹬、卧铺等配件的预埋件,检修时要使用相对应规格的紧固件进行试装,确保预埋件内部螺纹良好,紧固件安装牢固无松动为合格标准,若合格可不做处理,否则分解检修,无法检修时更新处理。墙板检修后按分解单或图纸将预埋件安装螺钉孔开出,并在板面预埋件安装螺钉孔处粘贴纸胶带防护,防止预埋件栽丝孔内进入杂物,影响下道工序安装。
6.9.2 检查门组成
6.9.2.1 镶条、压条组装平整、牢固,接缝及对接结构按原车形式或按外委检修明细表要求执行。检查门为圆角型式的,型材接缝应位于折页一侧中心。检查门为直角型式的,型材接缝处应采用45度角对接结构。
6.9.2.2 折页安装须牢固,须按原型或外委检修明细表要求更新。
6.9.2.3 暗锁式检查门与墙板组合后,安锁侧和折页侧与墙板间隙须为2.5mm以内,锁口搭接量须保证6~8mm,锁舌伸出后与墙板接触处需加装垫铁,检查门锁闭后无窜动量。
6.9.2.4 拉紧锁安装
6.9.2.4.1 拉紧锁安装面板上开直径220 0.5mm安装孔,距边定位30mm,并将防转板安装于面板背面,防转板中心与安装孔中心对正,防转板长边与门板平行。
6.9.2.4.2 锁闭状态下锁芯红点和突台上红点对齐,其所在直线与门边所在直线垂直。
6.9.2.4.3 顺次安装内锯齿锁紧垫圈\22、六角螺母\M22X1.5,紧固到位,推荐上紧扭力20N.m。
6.9.2.4.4 安装锁舌,将锁体置于锁闭状态,如锁舌有弯曲,根据拉紧厚度判断锁舌向上或向下弯曲安装,然后根据锁舌与锁轴配合的唯一方向安装,此时锁舌方向应与锁闭红点方向一致,顺次安装内锯齿锁紧垫圈\8和六角法兰螺母\M8,将锁体置于打开状态,将六角法兰螺母\M8紧固到位,推荐上紧扭力10N.m,并涂打防松标记。
6.9.2.4.5 检查打开和锁闭状态:
打开状态:锁舌与门边平行,锁芯红点与突台上的绿点对正。
锁闭状态:锁舌与门边垂直,锁芯红点与突台上的红点对正。
锁具带有开/关标记(绿/红圆点),标记应在一个A5级修周期内不掉色。
6.9.2.4.6 检查门锁在自由状态下作用是否良好,门锁安装须牢固。
6.9.3 玻璃钢墙板及检查门上的折页、检查门锁及挡、塞拉门检查罩板锁及挡等功能性配件,需按要求的指定位置或原位置安装。
6.9.3.1 安装时需使用螺钉或螺栓紧固,不可以只用胶粘接。
6.9.3.2 各配件在产品背面(非可见面)使用螺钉紧固时,产品安装钉处需有用胶粘接并使用不低于2mm厚的玻璃钢层糊制牢固的备木,备木厚度不小于15mm,备木尺寸需不小于配件的安装面,且备木需经过防腐阻燃处理。加装备木后,检查门锁挡、塞拉门检查罩板锁挡等有配合尺寸要求的配件,应相应的调整锁挡的配合角度,防止因加装备木而造成配合误差。
6.9.3.3 受安装结构限制,需在正面使用螺栓连接固定时,应采用盘头螺栓加螺母紧固,螺栓与墙板接触面需加装平垫圈。要求各配件安装后牢固、无松动。
6.10 出(过)线孔(口)加工要求
6.10.1 墙板原为圆形出线孔的,统一改为直径30mm的圆孔,电热器出线孔须扩为直径40mm的圆孔,并加装相应规格的过孔防护胶圈,出线孔为矩形的(如电器柜配线出线孔),加装相应规格的U型过孔防护胶条,加装胶条及胶圈后使用401胶水粘接牢固。厕所锁盒线出线孔须扩为20mm的圆孔(但需保证锁盒安装后出线孔不外露),不加胶圈。
6.10.2 将过线孔或过线口边缘用砂纸或木工锉刀打磨圆滑。
6.10.3 过线口需安装相应规格的防护胶条,过线孔需安装相应规格的防护胶圈,并用401胶水粘接牢固,禁止使用小钉固定。
6.10.4 通过配线的过线口,须在对应过线口的阳角部位倒圆角,无明显棱角,圆滑过渡。
6.10.4.1 3mm墙板倒圆角半径为1.5mm;
6.10.4.2 5mm墙倒圆角半径为1.5-2.5mm;
6.10.4.3 10、15、20、25mm厚板倒圆角半径为1.5-5mm。
6.10.4.4 墙板倒圆角须防止口孔边缘翘起、破损,倒圆角后如有破损、翘起须及时施胶加压。
6.10.5 在暗线槽部位使用专用防穿胶带在墙板上双面粘贴,标记出暗线槽位置及走向;明线槽只需单面粘贴,防止后道工序安装时穿钉。
6.10.6 乘配间壁过线口横向不小于250mm,纵向不小于70mm。墙板出线口横向中心线要与各盘柜安装中心线对齐。
6.11 检修要求
6.11.1 清理表面
对所有玻璃钢制品表面残留的紧固件、连接件及其它未分解彻底的零件拆除。
6.11.2 表面清洗
对所有玻璃钢制件外表面清洗(采用10%碱液或工业洗涤剂等)清除其表面油污,蜡质及其它影响涂装的污物,并用自来水清洗碱液或洗涤剂。
6.11.3 打磨
采用粒度为220~260的砂纸对所有玻璃钢制件的表面全面打磨。其目的为增加涂膜的附着力。打磨后其表面要求无光泽度,达到全面“倒光”。
6.11.4 补糊
对玻璃钢制品开裂、破损及折断处在其反面进行补糊加强,补糊处须进行表面清理干净,补糊采用的粘结剂可用不饱合聚酯也可采用环氧树脂。增强材料只允许采用已处理过的中碱和无碱玻纤布,但要注意补糊处(如安装定位的接触处,其它配件连接处等)不能影响组装。
6.11.5 刮腻子
对所有玻璃钢制件外表面的钉眼、裂纹及缺损处采用不饱合聚酯腻子找补,对那些表面损坏面积超过1/5或龟裂严重的找补腻子再满刮1~2遍腻子。
6.11.6 水磨
对已刮腻子表面和未刮腻子表面均需全面进行水磨,不得漏磨。
6.11.7 喷漆
对已处理检查合格的产品按照美工要求喷涂面漆2遍,在第1遍面漆干燥后,仍可进行局部修补打磨,第二遍面漆喷涂后要求涂膜均匀,无流坠、无露底、无针孔、无明显颗粒等不良缺陷。
6.11.8 检修后须保证原有使用性能。
6.12 恢复标识:墙板检修、新制后按规定对成品恢复标识,标识位置须醒目,但不得影响工件外观质量。
6.13 通风、干燥要求
墙板检修完工后,不允许堆码放置。各件应放置于干燥、通风处存放不低于24小时后方可包装。
7.检验方法
7.1 外形、尺寸测量
产品尺寸测量应按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统型图样及相关要求进行,单位为mm。测量产品的长、宽、厚、形状、角度和对角线、平整度等尺寸时随机取3点进行测量,测量3次,取平均值。
7.2 表面质量
在正常自然光线下,用目视(校正视力)及手感触的方法进行检查。要求其表面平整细腻,漆膜厚度均匀一致、亮度统一,不得出现漆膜厚度不均、亮度不一致、色差、漏漆、刀痕、腻埂、漆膜裂纹、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等缺陷。
7.3 产品表面外观颜色
在正常自然光线下,用目视(校正视力)方法与美工样板比对。
7.4 性能检验
7.4.1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
物理机械性能按Q/CR502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检验。
7.4.2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和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按GB/T 7124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检验:
7.4.2.1 模拟衣帽钩安装结构,对衣帽钩施加垂直力150N,加载时间为2min,卸载24h后产品应无结构损坏,无塑性变形。
7.4.2.2 对除衣帽钩及有特殊加载力要求以外的其它设备件,模拟实物安装结构,取不小于安装实物重量3倍的载荷进行加载试验,加载时间为2min,卸载24h后产品应无结构损坏,无塑性变形。
7.4.3 表面漆膜性能试验
按表3规定的试验方法、手段或执行标准进行。
7.4.4 防火性能试验
7.4.4.1 氧指数
按GB/T 8924、GB/T 2406.2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7.4.4.2 45°角燃烧
按TB/T 3138附录A和Q/CR699附录A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7.4.4.3 烟密度D4
按GB/T 8323.2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7.4.4.4 毒性指数(CITG)
按Q/CR699附录B方法1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7.4.5 环保性能试验
7.4.5.1 甲醛释放量
甲醛释放量按TB/T 3139和GB/T *****中规定进行检验。
7.4.5.2 有害物质限量测定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测定按GB *****中规定进行试验。
油漆类中有害物质限量测定按GB *****中规定进行试验。
7.4.6 耐老化性能试验
按GB/T *****规定的要求进行。
7.5 整体质量:符合6.1~6.13要求。
8.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8.1.1 例行试验
制造商应对所有产品进行例行试验,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用户也可以在交货的产品中进行抽样检验,以验证例行试验结果。
8.1.2 型式检验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8.1.2.1 新产品定型或首次生产时;
8.1.2.2 产品结构、生产设备、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8.1.2.3 正常连续生产5年时;
8.1.2.4 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8.1.2.5 生产场地变更时。
8.2 检验项目
产品的检验项目见表4。
表4 检验项目
序号 | 试验内容 | 型式试验 | 例行试验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尺寸测量 | √ | √ | 6.2 | 7.1 |
2 | 表面质量 | √ | √ | 6.3 | 7.2 |
3 | 外观颜色 | √ | √ | 6.5 | 7.3 |
4 | 物理机械性能 | √ | — | 6.6.1 | 7.4.1 |
5 | 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 | √ | — | 6.6.2 | 7.4.2 |
6 | 表面漆膜性能 | √ | — | 6.6.3 | 7.4.3 |
7 | 氧指数 | √ | — | 6.6.4 | 7.4.4.1 |
8 | 45O角燃烧 | √ | — | 6.6.4 | 7.4.4.2 |
9 | 烟密度D4 | √ | — | 6.6.4 | 7.4.4.3 |
10 | 毒性指数(CITG) | √ | — | 6.6.4 | 7.4.4.4 |
11 | 甲醛释放量 | √ | — | 6.6.5.1 | 7.4.5.1 |
12 | 有害物质限量测定 | √ | — | 6.6.5.2 | 7.4.5.2 |
13 | 耐老化性能 | √ | — | 6.6.6 | 7.4.6 |
注1:标有“√”号的为强制性试验。 注2:标有“—”号的为不检验项。 |
8.3 检修方提供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
8.4 检验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本单位对产品进行车下和车上检验。
8.5 验证争议:本单位对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由检修方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9.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为交车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维护、检修条件下为1个A4修。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10.标志、包装防护、运输、贮存
10.1 标志
按规定恢复涂打标记符号,标识位置须醒目,但不得影响工件外观质量。每个产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产品标号、名称、规格、版本号及永久性标识,以及附有质检合格标签和生产厂家的标志。
10.2 包装防护
检修方应根据产品特性提供产品的包装,要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及存储过程中不受运输工具或气候条件的影响。包装箱内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如泡沫塑料等材料),保证产品运输不许损坏的要求。产品运输到订货方之前所发生的损坏由供货方负责。
10.3 运输
产品在搬运时应轻装轻放,产品运输时应采取适当方式装载和固定,以免磕碰损坏和变形,本单位有关部门有权根据损坏程度提出整改要求(不影响产品性能)并直至拒绝接受产品(影响产品性能)。运输方式双方约定或按合同要求。
10.4 贮存
产品的贮存应保证产品性能不受影响,且应贮存在室内。须远离火源1 m以上;须有防尘、防雨、防雪措施;须禁止因叠放导致产品变形或影响质量;须远离酸碱盐及腐蚀性、爆炸型气体。
10.5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11.技术交流
在生产过程中,因产品设计图纸改变或生产工艺需要等原因做某些修改和添加时,检修方应积极配合。
12.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检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编号:SKWJ-74
版本:5
铁路客车玻璃钢整体间委外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
铁路客车玻璃钢制品委外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铁路客车玻璃钢整体间委外检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使用寿命等。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运行速度不大于160km/h的铁道客车。
GB/T 1033.1-2008 塑料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GB/T 1447-2005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9-2005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51-2005 纤维增强塑料简支梁式冲击韧性试验方法
GB/T 1462-2005 纤维增强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
GB/T 3280-2007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 3854-2005 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T 7124-2008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料对刚性材料)
GB/T 8323.2-2008 塑料 烟生成 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 8924-2005 纤维增强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
GB/T *****-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 *****-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2008 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
TB/T 2393 机车车辆面漆技术标准
TB/T 3138 机车车辆阻燃材料技术条件
TB/T 3139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GSB G*****-1994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
FRP制零件品质标准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3.1 对所有玻璃钢制件作外观鉴定后确检,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更新.
3.1.1 对已完全断裂,其反面补强又影响组装的配件。
3.1.2 对表面已裂开,在其反面补强仍影响强度的受力配件。
3.1.3 对表面有孔,孔径超过Φ80mm的装饰性配件。
3.1.4 需更新的配件须按原图或原样复制,颜色须尽可能一致或近似。
3.2整体间检修
3.2.1 清理表面
对玻璃钢整体间表面残留的紧固件、连接件及其它未分解彻底的零件拆除。
3.2.2 表面清洗
对玻璃钢整体间外表面清洗(采用10%碱液或工业洗涤剂等)清除其表面油污,蜡质及其它影响涂装的污物,并用自来水清洗碱液或洗涤剂。
3.2.3 打磨
采用粒度为220~260的砂纸对对玻璃钢整体间的表面全面打磨。其目的为增加涂膜的附着力。打磨后其表面要求无光泽度,达到全面“倒光”。
3.2.4 补糊
对玻璃钢整体间开裂、破损及折断处在其反面进行补糊加强,补糊处须进行表面清理干净,补糊采用的粘结剂可用不饱合聚酯也可采用环氧树脂。增强材料只允许采用已处理过的中碱和无碱玻纤布,但要注意补糊处(如安装定位的接触处,其它配件连接处等)不能影响组装。
3.2.5 刮腻子
对玻璃钢整体间外表面的钉眼、裂纹及缺损处采用不饱合聚酯腻子找补,对那些表面损坏面积超过1/5或龟裂严重的找补腻子再满刮1~2趟腻子。
3.2.6 水磨
对已刮腻子表面和未刮腻子表面均需全面进行水磨,不得漏磨。
3.2.7 喷漆
对已处理检查合格的产品按照美工要求喷涂面漆2遍,在第1遍面漆干燥后,仍可进行局部修补打磨,第二遍面漆喷涂后要求涂膜均匀,无流坠、无露底、无针孔、无明显颗粒等不良缺陷。
3.3 检查门组成
3.3.1 各检查门分解检修:检查门锁、安全装置等分解检修;三角压紧锁分解检修,各部件状态良好,三角芯及锁舌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检修后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性能良好,开启及关闭标识准确。
3.3.2 安全吊带、吊钩及挂铁
3.3.2.1 检查门吊带须更新
3.3.2.2 安全吊钩须组成于吊带,为不可拆卸组成后吊带总长度(含吊钩座):短吊带为300~400mm,长吊带为600~700mm。
3.3.2.3 吊绳一端的吊座、吊环连接后,吊环闭合口处须焊死,此端安装到顶板上;另一端的吊环闭合口保留,此端安装到顶检门上。
3.3.2.4 挂铁安装须牢固,与顶板上搭铁位置配合准确。折页底板活动须重新紧固,缺失须按原型补齐。
3.3.3 拉紧锁
3.3.3.1 检查门锁在自由状态下作用是否良好,门锁安装须牢固。
3.3.3.2 锁闭状态下锁芯红点和突台上红点对齐,其所在直线与门边所在直线垂直。
3.3.3.3 安装锁舌,将锁体置于锁闭状态,如锁舌有弯曲,根据拉紧厚度判断锁舌向上或向下弯曲安装,然后根据锁舌与锁轴配合的唯一方向安装,此时锁舌方向应与锁闭红点方向一致,顺次安装内锯齿锁紧垫圈和六角法兰螺母,将锁体置于打开状态,将六角法兰螺母紧固到位,并涂打防松标记。
3.3.3.4 打开和锁闭状态:
打开状态:锁舌与门边平行,锁芯红点与突台上的绿点对正。
锁闭状态:锁舌与门边垂直,锁芯红点与突台上的红点对正。
3.3.4 外装锁安装
3.3.4.1 对未安装外装锁的平顶板检查门,须加装外装锁。外装锁部位以及数量参考TJ/CL 444 《铁路客车顶板用外装锁暂行技术条件》执行。针对顶板检查门与顶板间没有折页连接,只靠四个暗锁锁舌与锁受之间的摩擦力保持相对位置的通过台平顶板检查门,须加装外装锁。
3.3.4.2 顶板检查门外装锁须符合TJ/CL 444 《铁路客车顶板用外装锁暂行技术条件》。
3.3.4.3 对符合TJ/CL 444 《铁路客车顶板用外装锁暂行技术条件》要求的外装锁进行检修、安装。保证开关灵活、作用良好,安装牢固、可靠,开启及关闭标识清晰准确。
3.3.4.4 外装锁锁舌与检查门的搭接量不小于15mm。
3.4 整体间背板
按原位置将整体间背面各种衬木带胶装配齐全、牢固,保证原有使用性能。
3.5 通风器
按原位置装配好通风器等杂件,保证原有使用性能。
3.6 附属的金属部件
3.6.1 附属的金属部件变形时调修或更新;各外露金属部件应抛光氧化、电镀、喷塑或油漆处理,同种部件表面处理方式应一致。
3.6.2 检修后须保证原有使用性能。
3.7 其他要求
3.7.1 整体间过线孔增加过孔胶圈。
3.7.2 整体间检修时,门口及窗口须在原型尺寸上向内补糊50mm;待整体间安装完成后,承修方按照现车情况调整门口及窗口尺寸。
3.7.3 整体间附属配件丢失时,由承修方配补齐全。
3.8 玻璃钢三角板单独检修时,按照3.2检修。
3.9 玻璃钢整体间腻子补修在最后一道涂刷面漆之前完成,最后一道涂刷面漆工序在整车交验之前完成。涂刷知前须对整体间内其余配件做好防护,并在最后一道面漆干燥之后及时清除杂物,保证交验前整体间卫生良好。
4.1 外观检查
4.1.1 表面质量
对所有处理后的表面采用目视检查,并做好记录,要求其表面平整细腻,无眼孔、无刀痕、腻埂等不良现象,检查须在表面处理后,喷第1道面漆前进行。
4.1.2 尺寸测量
产品尺寸测量按相关要求进行,测量时对产品的长、宽、厚、形状、角度和对角线等尺寸随机进行测量。
4.2 面漆、腻子质量
所有面漆均为阻燃聚氨酯漆,腻子为不饱合聚酯腻子,其标准须符合GSB*****、TB/T3138及TB/T2393标准。
4.3 配件检查
所有附属件装配齐全,作用良好,标识明确,符合检修要求。
产品质保期为交车之日起一个A4修。
产品包装牢固,应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磕碰。
7.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检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编号:SKWJ-96
版本:6
玻璃钢顶板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玻璃钢顶板委外检修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铁路客车玻璃钢顶板委外检修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使用寿命等。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运行速度不大于160km/h的铁路客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及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B/T 3138 机车车辆用材料阻燃技术要求
TB/T 3139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TJ/CL 443 《铁路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
TJ/CL 444 《铁路客车顶板用外装锁暂行技术条件》
Q/CR 283.3 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Q/CR 502-2020 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墙板和顶板
Q/CR 699-2019 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裂纹:制品因内部应力、外部冲击或环境等影响而产生的可见性裂缝。
气泡:由于空气、水等包含在制品内部形成的空洞。
针孔:出现在制品表面小于1mm的盲孔。
小孔:出现在制品表面直径1mm~4mm的盲孔。
颜色不匀:由于着色材料分布不良或表面层厚度不均匀引起的颜色不匀。
分层:层合材料的层间分离现象。
固化不良:固化度低于80%,比巴氏硬度的规定值低20%以上或有粘手现象。
浸渍不良:树脂没有浸透玻璃纤维的现象。
伤痕:由于加工、擦、刮等留下的痕迹。
损缺:表面缺少或损伤部分。
毛刺:由于制作时制品边沿的溢边和加工不良所造成的玻璃针刺。
修补痕迹:由于修补而留下的印记。
变形:制品形状出现翘曲、歪扭现象。
截面玻璃纤维裸露:制品生产过程中,因机械加工、切割面未经处理造成的截面玻璃纤维突出的现象。
皱纹:制品表面出现的褶皱。
凹凸不平:制品表面凹凸的现象。
显布纹:由于胶衣层厚度不足,使玻纤布纹在装饰面显露出来的现象。
胶衣脱落:复合材料表面的树脂层剥离、掉落。
4.分类及标识
4.1 产品分类
产品按生产工艺分为手糊玻璃钢和模压玻璃钢制顶板。
4.2 产品标识
产品的非工作面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检修标识,标识的内容信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使用条件
5.1 环境温度:-40℃~+45℃
5.2 海拔高度:≤2500m。
5.3 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5.4 冲击振动:相对于列车的垂向、横向和纵向存在着频率1Hz至50Hz的正弦振动,f=1Hz~10Hz时振幅为25/f2(mm),f=10~50Hz时振幅为250/f2(mm)。
5.5 使用环境:有风、沙、雨、雪天气,偶有盐雾、酸雨、沙尘暴等现象。特殊情况下会有长期持续盐雾现象。
5.6 其他:列车运行区段使用条件与上述条款有差异时,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确定。
6.检修技术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产品应符合本技术条件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统型图样和技术文件。且需符合Q/CR 502-2016《铁道客车玻璃钢顶板、侧墙板技术条件》中相关标准要求。
6.1.2 产品背面的预埋件须按Q/CR 502-2016《铁道客车玻璃钢顶板、侧墙板技术条件》中6.1.2条款执行。
产品背面的预埋件应与顶板粘接并使用不低于2mm厚的玻璃钢层糊制牢固,不应出现松动、脱落现象;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制件应进行防腐阻燃处理。手糊玻璃钢产品背面的预埋件安装位置应满足图纸的规定或按原位置粘接、糊制。
6.1.3 产品与尼龙搭扣的粘接面应平整,以保证尼龙搭扣与顶板粘接牢固。尼龙搭扣的粘接位置按原位置或原结构恢复,并要保证尼龙搭扣与顶板粘接牢固,需保证配件安装时尼龙搭扣的连接强度,配合尺寸正确、严密、牢固。尼龙搭扣的规格型号须与原结构一致。
6.2 外形、尺寸
产品的外形、尺寸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产品的外形、尺寸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玻璃钢产品的外形、尺寸公差要求
类型 | 长宽公差 | 厚度公差 | 平整度(≤1㎡范围内) | 整件平整度 | 直线度要求 | 对角线 | 轮廓误差(与理论轮廓线误差) |
手糊 | ±1mm | +1 0mm | ≤1mm | ≤1mm | 各边≤1mm | ≤2 mm | ≤1mm |
模压 | ±1mm | +0.5 -0.2mm | ≤0.5mm | ≤1mm | 各边≤1mm | ≤2 mm | ≤1mm |
6.3 表面质量
6.3.1 产品各部位不允许存在表2所列的外观缺陷:
表2 不应存在的产品外观缺陷
产品部位 | 缺 陷 名 称 |
产品可见面 | 小孔、裂纹、气泡、皱纹、损缺、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伤痕、凹凸不平、显布纹、修补痕迹 |
产品背面 | 缺损、毛刺、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 |
切割面 | 分层、毛刺、截面玻璃纤维裸露 |
6.3.2对所有玻璃钢制件作外观鉴定后确检,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更新。
6.3.2.1 对已完全断裂,其反面补强又影响组装的配件。
6.3.2.2 对表面已裂开,在其反面补强仍影响强度的受力配件。
6.3.2.3 对表面有孔,孔径超过Φ80mm的装饰性配件。
6.3.2.4 需更新的配件须按图纸或原样复制,颜色须一致。
6.3.3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耐老化、耐候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质量保证期内不得出现由质量造成的变色、裂纹、破损、胶衣或漆层脱落、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等。
6.3.4 产品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不允许有扭曲、变形、下塌等现象,在自然光下不允许有透光现象。
6.4 产品装饰表面处理
产品需喷漆时,喷漆前表面处理应符合Q/CR 283.3的规定。
6.5 产品的外观颜色
产品的装饰表面及外观颜色应符合各车型的美工技术条件要求。
6.6 性能要求
6.6.1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和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
产品背面的预埋件的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和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须按Q/CR 502-2016《铁道客车玻璃钢顶板、侧墙板技术条件》中6.6.2条款执行。
6.6.1.1 产品背面预埋件与产品粘接时使用的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应大于或等于6MPa。
6.6.1.2 预埋件处安装实物或模拟实物时,衣帽钩处应能承载大于或等于150N的承载力,除衣帽钩及有特殊加载力要求以外的其他设备件处应能承载不小于3倍重量的承载力。
6.6.2 装饰表面漆膜性能
表面喷漆时,漆膜厚度在60μm以上,漆膜厚度均匀一致、亮度统一,不得出现漆膜厚度不均、亮度不一致、色差、漏漆、漆膜裂纹、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等缺陷,要求漆膜在满足车辆运营环境的前提下易清洗、耐磨、抗剥离。
6.6.3 环保要求
6.6.3.1 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
6.6.3.2 产品所用胶粘剂、油漆等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
6.6.4 防火性能
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TB/T3138和Q/CR699的规定,毒性指数要求需符合Q/CR699的规定。
6.7 顶板检修要求
6.7.1 玻璃钢顶板检修后,应分别达到牢固、耐用、平整、严密、美观的要求,并符合现车规格。
6.7.2 在修补时外露表面不得使用钢钉或气钉。胶接时使用耐水胶合剂,非外露部分木制件更换时做防腐处理。
6.7.3 顶板为胶合板外糊玻璃钢者须无腐朽、脱胶及破损;不良时截补或更换。胶合板起层开胶时,灌乳白胶后加垫板夹紧固定,固化20h后卸下垫板,要求粘贴牢固,表面平整。
6.7.4 钉孔处理
6.7.4.1 板面废透孔、钉孔须用带胶木楔填堵严密、胶接牢固,保证板面平整。
6.7.4.2 各继续使用的机螺钉孔(含预埋件等)应清晰可辨。
6.7.5 顶板铣口要求
顶板(厚度≥17mm)需两块对接安装时,须加工穿条槽或搭接口,具体形式按分解检修明细表、图纸要求或原结构检修。
6.7.6 各顶板长度方向弯曲不得超过5 mm,直弯后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更换新板。
6.8 附属件组成要求
6.8.1 各检查门分解检修:检查门锁、安全装置等分解检修;三角压紧锁分解检修,各部件状态良好,三角芯及锁舌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检修后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性能良好,开启及关闭标识准确。
6.8.1.1 顶板用拉紧锁须更新为符合TJ/CL443《铁路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的拉紧锁。
6.8.1.2 根据检修明细单、图纸或实样按原位置将顶板背面各种衬木粘接、糊制安装齐全、牢固。
6.8.1.3 附属的金属部件变形时调修或更新;各外露金属部件应抛光氧化、电镀、喷塑或油漆处理,同种部件表面处理方式应一致。
6.8.2 顶板检查门组成
6.8.2.1 镶条、压条组装平整、牢固,接缝及对接结构按原车形式或按外委检修明细表要求执行。检查门为圆角型式的,型材接缝应位于折页一侧中心。检查门为直角型式的,型材接缝处应采用45度角对接结构。
6.8.2.2 安全吊带
6.8.2.2.1 固定吊座应组装于固定式顶板或框架上,活动吊座应组装于检查门或活动式顶板上。其中,对顶板为玻璃钢材质时,固定吊座应组装于顶板承木上。对顶板骨架为框架结构时,固定吊座应组装于铝梁上侧面。
6.8.2.2.2 检查门组成(或活动式顶板)为单侧折页结构,有锁的一侧均应加装吊带。
6.8.2.2.2.1 门板长度≤600mm时,短吊带2组,吊带间距300mm;
6.8.2.2.2.2 门板长度>600且≤800mm时,短吊带2组,吊带间距400mm;
6.8.2.2.2.3 门板长度>800mm时,吊带两长(外侧)、两短4组,吊带间距400、600mm。
6.8.2.2.3 检查门组成(或活动式顶板)为无折页结构,两边锁舌伸出侧加装吊带。
6.8.2.2.3.1 门板长度≤600时,短吊带4组,吊带间距300mm;
6.8.2.2.3.2 门板长度>600且≤800mm时,短吊带4组,吊带间距400mm;
6.8.2.2.3.3 门板长度>800mm时,短吊带4组,吊带间距600mm。
6.8.2.2.4 受结构及空间限制时允许对吊带间距进行调整,应确保安全可靠,同一检查门上吊带须安装对称。
6.8.2.2.5 组成后吊带总长度(含吊钩座):短吊带为300~400mm,长吊带为600~700mm。
6.8.2.2.6 安全吊钩须组成于吊带,为不可拆卸。
6.8.2.2.7 吊绳一端的吊座、吊环连接后,吊环闭合口处须焊死,此端安装到顶板上;另一端的吊环闭合口保留,此端安装到顶检门上。
6.8.2.2.8 检查门吊带须更新。
6.8.2.3 挂铁安装须牢固,与顶板上搭铁位置配合准确。折页底板活动须重新紧固,缺失须按原型补齐。
6.8.2.4 暗锁式顶板检查门与顶板组合后,顶板检查门安锁侧和折页侧与顶板间隙须为2.5mm以内,锁口搭接量须保证不得小于8mm,检查门下沉≤1mm。锁舌伸出后与顶板接触处需加装垫铁,检查门锁闭后无窜动量。
6.8.2.5 拉紧锁安装
6.8.2.5.1 拉紧锁安装面板上开直径220 0.5mm安装孔,距边定位30mm,并将防转板安装于面板背面,防转板中心与安装孔中心对正,防转板长边与门板平行。
6.8.2.5.2 锁闭状态下锁芯红点和突台上红点对齐,其所在直线与门边所在直线垂直。
6.8.2.5.3 顺次安装内锯齿锁紧垫圈\22、六角螺母\M22X1.5,紧固到位,推荐上紧扭力20N.m。
6.8.2.5.4 安装锁舌,将锁体置于锁闭状态,如锁舌有弯曲,根据拉紧厚度判断锁舌向上或向下弯曲安装,然后根据锁舌与锁轴配合的唯一方向安装,此时锁舌方向应与锁闭红点方向一致,顺次安装内锯齿锁紧垫圈\8和六角法兰螺母\M8,将锁体置于打开状态,将六角法兰螺母\M8紧固到位,推荐上紧扭力10N.m,并涂打防松标记。
6.8.2.5.5 检查打开和锁闭状态:
打开状态:锁舌与门边平行,锁芯红点与突台上的绿点对正。
锁闭状态:锁舌与门边垂直,锁芯红点与突台上的红点对正。
锁具带有开/关标记(绿/红圆点),标记应在一个A5级修周期内不掉色。
6.8.2.5.6 检查门锁在自由状态下作用是否良好,门锁安装须牢固。
6.8.2.5.7 锁舌与锁挡板的搭接量不得低于15mm。
6.8.2.6 外装锁安装
6.8.2.6.1针对顶板检查门与顶板间没有折页连接,只靠四个暗锁锁舌与锁受之间的摩擦力保持相对位置的通过台平顶板检查门,须加装外装锁。
6.8.2.6.2 仅装用旧标准暗锁的平顶板检查门,需加装外装锁。
6.8.2.6.3 已装用新标准《铁道客车拉紧锁暂行技术条件》(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TJ/CL443-2015)拉紧锁的平顶板检查门,无需另行加装防脱明锁。
6.8.2.6.4 顶板检查门外装锁须符合TJ/CL 444 《铁路客车顶板用外装锁暂行技术条件》,开启及关闭标识清晰准确。
6.8.2.6.5 外装锁锁舌与检查门的搭接量不小于15mm。
6.8.3 玻璃钢顶板及检查门上的折页、挂铁、吊带座、检查门锁及挡、塞拉门检查罩板锁及挡等功能性配件,需按要求的指定位置或原位置安装。
6.8.3.1 安装时需使用螺钉或螺栓紧固,不可以只用胶粘接。
6.8.3.2 各配件在产品背面(非可见面)使用螺钉紧固时,产品安装钉处需有用胶粘接并使用不低于2mm厚的玻璃钢层糊制牢固的备木,备木厚度不小于15mm,备木尺寸需不小于配件的安装面,且备木需经过防腐阻燃处理。加装备木后,检查门锁挡、塞拉门检查罩板锁挡等有配合尺寸要求的配件,应相应的调整锁挡的配合角度,防止因加装备木而造成配合尺寸误差。
6.8.3.3 受安装结构限制,需在正面使用螺栓连接固定时,应采用盘头螺栓加装螺母紧固,螺栓与顶板接触面需加装平垫圈。要求各配件安装后牢固、无松动。
6.9 出(过)线孔(口)加工要求
6.9.1 顶板原为圆形出线孔的,统一改为直径40mm的圆孔,并加装相应规格的过孔防护胶圈,出线孔为矩形的(如电器柜配线出线孔),加装相应规格的U型过孔防护胶条,加装胶条及胶圈后使用401胶水粘接牢固。
6.9.2 将过线孔或过线口边缘用砂纸或木工锉刀打磨圆滑。
6.9.3 过线口需安装相应规格的防护胶条,过线孔需安装相应规格的防护胶圈,并用401胶水粘接牢固,禁止使用小钉固定。
6.9.4 通过配线的过线口,须在对应过线口的阳角部位倒圆角,无明显棱角,圆滑过渡。
6.9.4.1 3mm胶合板倒圆角半径为1.5mm;
6.9.4.2 5mm胶合板倒圆角半径为1.5-2.5mm;
6.9.4.3 10、15、20、25mm厚板倒圆角半径为1.5-5mm。
6.9.4.4 顶板倒圆角须防止口孔边缘翘起、破损,倒圆角后如有破损、翘起须及时施胶加压。
6.9.5 顶板出线口(车上进入各电气柜配线)处须粘贴U型橡胶条防护,为保证空间,对电气柜顶板进线口大小明确如下要求:
6.9.5.1 电源箱顶板进线口横向(平行于柜体安装面,以下要求相同)不小于600mm,纵向不小于70mm。
6.9.5.2 照明柜顶板进线口横向不小于300mm,纵向不小于70mm。
6.9.5.3 应急柜顶板进线口横向不小于70mm,纵向不小于70mm。
6.9.5.4 防滑器主机顶板进线口横向不小于100mm,纵向不小于70mm。
6.9.5.5 四合一柜顶板进线口横向不小于1000mm,纵向不小于70mm。
6.9.5.6 顶板出线口横向中心线要与各盘柜安装中心线对齐。
6.10 涂装要求
6.10.1 清理表面
对所有玻璃钢制品表面残留的紧固件、连接件及其它未分解彻底的零件拆除。
6.10.2 表面清洗
对所有玻璃钢制件外表面清洗(采用10%碱液或工业洗涤剂等)清除其表面油污,蜡质及其它影响涂装的污物,并用自来水清洗碱液或洗涤剂。
6.10.3 打磨
采用粒度为220~260的砂纸对所有玻璃钢制件的表面全面打磨。其目的为增加涂膜的附着力。打磨后其表面要求无光泽度,达到全面“倒光”。
6.10.4 补糊
对玻璃钢制品开裂、破损及折断处在其反面进行补糊加强,补糊处须进行表面清理干净,补糊采用的粘结剂可用不饱合聚酯也可采用环氧树脂。增强材料只允许采用已处理过的中碱和无碱玻纤布,但要注意补糊处(如安装定位的接触处,其它配件连接处等)不能影响组装。
6.10.5 刮腻子
对所有玻璃钢制件外表面的钉眼、裂纹及缺损处采用不饱合聚酯腻子找补,对那些表面损坏面积超过1/5或龟裂严重的找补腻子再满刮1~2遍腻子。
6.10.6 水磨
对已刮腻子表面和未刮腻子表面均需全面进行水磨,不得漏磨。
6.10.7 喷漆
对已处理检查合格的产品按照美工要求喷涂双组份聚氨酯面漆2遍,在第1遍面漆干燥后,可进行局部修补打磨,第二遍面漆喷涂后要求涂膜均匀,无流坠、无露底、无针孔、无明显颗粒等不良缺陷。
6.10.8 检修后须保证原有使用性能。
6.11 恢复标识:顶板检修、新制后按规定对成品恢复标识,标识位置须醒目,但不得影响工件外观质量。
6.12 通风、干燥要求
顶板检修完工后,不允许堆码放置。各件应放置于干燥、通风处存放不低于24小时后方可包装。
7.检验方法
7.1 外形、尺寸测量
产品尺寸测量应按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统型图样及相关要求进行,单位为mm。测量产品的长、宽、厚、形状、角度和对角线、平整度等尺寸时随机取3点进行测量,测量3次,取平均值。
7.2 表面质量
在正常自然光线下,用目视(校正视力)及手感触的方法进行检查。要求其表面平整细腻,漆膜厚度均匀一致、亮度统一,不得出现漆膜厚度不均、亮度不一致、色差、漏漆、刀痕、腻埂、漆膜裂纹、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油漆剥离、粉化、漆雾等缺陷。
7.3 产品表面外观颜色
在正常自然光线下,用目视(校正视力)方法与美工样板比对。
7.4 性能检验
7.4.1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和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按Q/CR 50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7.4.2预埋件与产品的粘接性能检验:
对除衣帽钩及有特殊加载力要求以外的其它设备件,模拟实物安装结构,取不小于安装实物重量3倍的载荷进行加载试验,加载时间为2min,卸载24h后产品应无结构损坏,无塑性变形。
7.5 整体质量:符合6.1~6.12要求。
8.检验验收
8.1 检修方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记录)、检验合格证。
8.2 检验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本单位对产品进行车下和车上检验。
8.3 验证争议:本单位对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由检修方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9.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为交车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维护、检修条件下1个A4修。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10.标志、包装防护、运输、贮存
10.1 标志
按规定恢复涂打标记符号,标识位置须醒目,但不得影响工件外观质量。
10.2 包装防护
检修方应根据产品特性提供产品的包装,要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及存储过程中不受运输工具或气候条件的影响。包装箱内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如泡沫塑料等材料),保证产品运输不许损坏的要求。产品运输到订货方之前所发生的损坏由供货方负责。
10.3 运输
产品在搬运时应轻装轻放,产品运输时应采取适当方式装载和固定,以免磕碰损坏和变形,本单位有关部门有权根据损坏程度提出整改要求(不影响产品性能)并直至拒绝接受产品(影响产品性能)。运输方式双方约定或按合同要求。
10.4 贮存
产品的贮存应保证产品性能不受影响,且应贮存在室内。须远离火源1 m以上;须有防尘、防雨、防雪措施;须禁止因叠放导致产品变形或影响质量;须远离酸碱盐及腐蚀性、爆炸型气体。
10.5 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11.技术交流
在生产过程中,因产品设计图纸改变或生产工艺需要等原因做某些修改和添加时,检修方应积极配合。
12.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检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编号:SKWJ-108
版本:54
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外委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
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外委技术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外委的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代替《SKWJ-108铁路客车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外委技术条件》,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2.1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2.2 2016-12-06运辆客车函[2016]40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公布铁路客车单元制动缸、车体配线、玻璃钢水盘检修等三项技术条件的通知》
2.3 QCR 699 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3.1 一般要求
3.1.1翻新检修是指去除所有玻璃钢水盘防滑凸台,重新粘接新制防滑层后喷涂胶衣,并对基材及预埋件检修、更新,使外观和性能接近新品状态的检修方法。
3.1.3 玻璃钢水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翻新检修。
a)防滑层磨损处露出颜色与未磨损处颜色不同。
b)防滑层有严重的划伤、磕碰伤、龟裂等缺陷。
c)防滑层有扭曲、变形、下塌、渗水、分层等严重缺陷。
d)防滑凸台缺损或磨损严重,且数量超过5个。
e)防滑凸台非圆形或无防滑凸台。
3.1.4 表面质量
3.1.4.1 产品各部位不许存在表1所示外观缺陷。
表1 产品外观缺陷
产品部位 | 缺 陷 名 称 |
产品外露面 | 小孔、裂纹、气泡、皱纹、缺损、固化不良、浸渍不良、颜色不均、伤痕、凹凸不平、显布纹 |
产品非外露面 | 缺损、毛刺、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 |
铲平切割面 | 分层、毛刺、玻璃纤维裸露 |
3.1.4.2 产品所有装饰性表面应光滑平整,整体厚度均匀。
3.1.5 性能要求
3.1.5.1 翻新检修的玻璃钢水盘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项目 | **"> 要求 | 试验方法 |
密度 kg/m³ | **"> ≤2100 | GB/T 1033 |
抗压强度 MPa | **"> ≥110 | GB/T 2569 |
弯曲强度 MPa | **"> ≥30 | GB/T 2570 |
吸水率 % | **"> ≤0.1 | GB/T 1462 |
巴氏硬度 | **"> ≥60 | GB/T 3854 |
3.1.5.2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耐老化、耐候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应有裂纹、扭曲、变形、下塌等缺陷。
3.1.5.3 玻璃钢水盘各层结合紧密,不应有分层、剥离、裂纹、缺损、固化不良等现象。玻璃钢水盘上表面(圆形防滑凸台除外)应平整顺滑,且从四周向最低排水口处均匀倾斜,水平放置时各处不许存积水。
3.1.5.4 玻璃钢水盘和便器、地漏等预埋件连接牢固、密封严密,不应有松动、裂纹、渗水、剥离、脱落、玻璃纤维裸露等现象,且结合处采用胶衣封边处理。
3.1.5.5 预埋冲水管路冲水畅通,无渗漏。不锈钢排水管、地漏须焊接防脱挡圈,挡圈焊接位置见图1。
图1
3.1.5.6 检修用非金属材料阻燃要求须符合QCR 699中表4的要求
3.1.5.7 产品所用原材料、胶粘剂应符合TB/T 3139中的相关规定。
3.1.5.8 注水管伸出托盘下表面90mm,排水、地漏管详见外委检修明细。
3.2 翻新检修
3.2.1 环境要求
施工喷涂环境要求:温度不低于18℃,相对湿度不高于75%。
3.2.2 清洗
采用10%碱液或工业洗涤剂等对玻璃钢水盘外表面进行清洗,清除其表面油污、蜡质及其它影响涂装的污物,并用自来水清洗碱液或洗涤剂。
3.2.3 打磨
对玻璃钢水盘表面进行打磨,除去防滑凸台及开胶、起层、破损的表层,打磨后表面平整顺滑,倾斜度符合图纸或原型要求。
3.2.4 预埋件检修
3.2.4.1 玻璃钢水盘预埋管、地漏等状态不良时检修或更新。
3.2.4.2 便器表面防粘涂层重新喷涂,更换时须为不锈钢制品。
3.2.4.2.1不锈钢便器表面允许存在深度<0.5mm,直径<5mm的非密集性凹坑,便斗内壁不允许存在影响自身冲水功能的凹坑,不锈钢便盆禁止刷漆或喷塑。
3.2.4.3 检查直排便器冲水管路时,须剖开包裹冲水管路的玻璃钢基材;冲水管路进行冲水试验,管路渗漏或冲水不畅通时,进行检修或更新。
3.2.4.4 玻璃钢水盘有塌陷、松动、腐蚀等缺陷的,剔除缺陷部分,用不饱和聚酯树脂与珍珠岩等材料的混合物填充修补。
3.2.5 预埋件更新
a) 在玻璃钢水盘表面上切割蹲便器安装槽,切割尺寸须符合图纸或原型蹲便器定位尺寸。
b) 预埋件安装前须对非预埋部分外露表面做好防护。
c) 蹲便器安装区域内须填充满玻璃钢混合腻子,蹲便器孔中心定位尺寸须符合图纸或原型尺寸。蹲便器在初步固定过程中表面受力不少于600N,粘接面贴合严密,表面受力均匀。
d) 预埋管、地漏孔定位尺寸须符合图纸或原型尺寸。
e) 更新的预埋件定位尺寸公差为±2.5mm,螺栓等紧固件相对位置定位公差为±1mm。
f) 预埋件与玻璃钢水盘之间不许有间隙。
g) 非不锈钢材质排水管、地漏更新为不锈钢材质。
h) 更新的不锈钢预埋管须焊接防脱防转横梁。
i) 更新便器须带有防滑踏面。
j) 排水管、地漏等管件外径为60mm,尺寸公差为-2mm ,壁厚不小于2.5mm,不符合时更新。水盘分解单或图纸有特殊要求,按照分解单或图纸执行。
3.2.6 新制及粘接防滑层
3.2.6.1 新制防滑层从上到下结构依次为:胶衣层;仿理石层,具体成份为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等;胶衣层与仿理石层颜色一致,表面设防滑凸台,如图2。
图2
3.2.6.2 新制防滑层模具表面涂刷脱模剂应均匀、无漏涂。
3.2.6.3 胶衣按照主剂和固化剂配比要求调配,并搅拌均匀。
3.2.6.4 模具表面涂刷胶衣须均匀、无漏涂,涂刷量不得少于定额值,初步固化后,铺装玻璃丝布,玻璃丝布应浸透不饱和聚酯树脂。
3.2.6.5 新制防滑凸台排列横平竖直;新制胶衣层厚度不低于0.9mm。
3.2.6.6 新制防滑层切割后应符合玻璃钢水盘待粘接面尺寸。
3.2.6.7 玻璃钢水盘待粘接面涂刷玻璃钢混合腻子须均匀、无漏涂,涂刷量不得少于定额值。
3.2.6.8 新制防滑层初步固定过程中每平方米受力不小于2000N,要求表面受力均匀,粘接面贴合严密。
3.2.6.9 脱模剂影响后道工序施工时清除干净。
3.2.6.10 新制及粘接防滑层施工时间不得超过6h。
3.2.6.11 新制仿理石层非防滑凸台区域厚度不低于1mm,新制防滑凸台厚度为2mm±0.1mm。
3.2.7 玻璃钢水盘立边检修
3.2.7.1 玻璃钢水盘立边轻微破损、开裂、划伤时,按照《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附件G中G.2.4进行补糊或用玻璃钢混合腻子修补平整。
3.2.7.2 玻璃钢水盘立边破损、腐蚀、变形、缺失严重时,截换处理。
3.2.8 玻璃钢水盘背面检修
3.2.8.1 玻璃钢水盘背面不平、开裂、破损时,按照《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附件G中G.2.4进行补糊或用玻璃钢混合腻子修补平整。
3.2.8.2 玻璃钢水盘背面破损严重时,重新铺装玻璃丝布,并包裹蹲便器与玻璃钢水盘的连接部分,玻璃丝布须浸透不饱和聚酯树脂,增厚不超过0.5mm。
3.2.9 喷涂胶衣
3.2.9.1 玻璃钢水盘外露装饰面破损、划伤部分用玻璃钢混合腻子修补平整。
3.2.9.2 玻璃钢水盘与预埋管、蹲便器等预埋件结合处用玻璃钢混合腻子进行找补,找补处圆滑过渡。
3.2.9.3 胶衣按照主剂和固化剂配比要求调配,加入适量稀释剂并搅拌均匀,静放5 min~10 min消除气泡后方可喷涂。
3.2.9.4 对玻璃钢水盘胶衣层喷涂两遍胶衣,在第一遍胶衣干燥后,可进行局部修补,再喷涂第二遍胶衣,两遍喷涂胶衣总厚度不低于0.3mm。
3.2.10 玻璃钢水盘翻新检修完成后,胶衣层总厚度不低于1.2mm,新制防滑层胶衣与喷涂胶衣颜色一致。
3.3检修后表面颜色采用灰色(RAL7040)。
4.1 外观检查
4.1.1 表面质量检查
在自然光线下,目视进行判断,检查结果应符合3.1.4、3.3规定。
4.1.2 尺寸测量
产品自然放置状态下,采用常规测量工具对产品外形尺寸及预埋件定位尺寸进行测量,检查结果应符合图纸或原型要求。
4.2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
物理机械性能按照表1中试验方法试验。
4.3 防火性能试验
氧指数材料阻燃性能按照QCR 699中表4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4.4 耐落球冲击试验
在玻璃钢水盘中央部位,将质量为112 g±1 g的Ф30mm钢球从2 m高度自由落下,反复5次玻璃钢水盘表面无裂纹和变形。
4.5 耐沙袋冲击试验
在玻璃钢水盘中央部位,将质量为6 kg的砂袋(由帆布和半个排球制作,里面装有干砂,上部扎紧、半球部朝下)从1 m高度自由落下,反复5次玻璃钢水盘表面无裂纹和变形。
4.6 盛水试验
水平放置玻璃钢水盘并向内注水,液面高出玻璃钢水盘内表面最高处5mm,保持30 min,实验结果应符合3.1.5.3的规定。
4.7冲水试验
直排蹲便器冲水管路进行冲水试验,压力300kPa,持续1min,试验结果应符合3.1.5.5的规定。
4.8 胶衣厚度检测
将玻璃钢水盘均分切割成两部分,切割线须经过防滑凸台,在刨面长度方向上选定3点,使用刻度放大尺测量胶衣层厚度,测量数值的平均数应符合3.2.10的规定。
4.9 有害物质限量试验
产品所用原材料、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按照TB/T 3139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3.1.5.7规定。
5.检验规则
5.1 翻新检修玻璃钢水盘检验
5.1.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5.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时,随机抽样一个产品,检验过程中不许更换,检验项目应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首次生产时;
b) 生产设备、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正常连续生产五年时;
d) 停产2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生产场地变更时。
5.1.3 例行检验
5.1.3.1 产品出厂时应按表2进行例行检验。
5.1.3.2 例行检验应逐件进行,合格的产品应有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车号、检修单位名称或代号、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
5.1.4 检验项目
表2 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 型式检验 | 例行检验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表面质量检查 | **"> √ | √ | 3.3、3.1.4 | 4.1.1 |
2 | 尺寸检查 | **"> √ | √ | 4.1.2 | 4.1.2 |
3 | 巴士硬度 | **"> √ | — | 3.1.5.1 | 4.2 |
4 | 吸水率 | **"> √ | — | 3.1.5.1 | 4.2 |
5 | 抗压强度 | **"> √ | — | 3.1.5.1 | 4.2 |
6 | 弯曲强度 | **"> √ | — | 3.1.5.1 | 4.2 |
7 | 氧指数 | **"> √ | — | 3.1.5.6 | 4.3.1 |
8 | 45°角燃烧 | **"> √ | — | 3.1.5.6 | 4.3.2 |
9 | 耐落球冲击试验 | **"> √ | — | 4.4 | 4.4 |
10 | 耐沙袋冲击试验 | **"> √ | — | 4.5 | 4.5 |
11 | 盛水试验 | **"> √ | √ | 3.1.5.3 | 4.6 |
12 | 冲水试验 | **"> √ | √ | 3.1.5.5 | 4.7 |
13 | 胶衣厚度检测 | **"> √ | — | 3.2.10 | 4.8 |
13 | 有害物质限量试验 | **"> √ | — | 3.1.5.7 | 4.9 |
注1:标有“√”号的为强制性检验。 注2:标有“—”号的为不检验项。 |
6.质保期
按照本技术要求检修的玻璃钢水盘在正常使用、维护条件下,1个A4修期内无裂损、异色,防滑作用良好。
7.标识、包装防护及运输和贮存
7.1 包装
7.1.1 产品检验合格后,其装饰表面应用可剥性保护膜进行有效的防护保护,以防止碰磕、划伤及污染表面。
7.1.2 产品的包装应确保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损伤产品。
7.2 运输和贮存
7.2.1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应轻拿、轻放、码放整齐。
7.2.2 产品在运输和吊装过程中对蹲便器采用专用保护器具,对预埋管口采用塑料保护盖保护。
7.2.3 产品的贮存应保证产品性能不受影响,应有防尘、防雨、防雪措施,禁止叠放,避免产品变形或影响质量;应远离火源1m以上;应远离酸碱盐及腐蚀性、爆炸性气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A02: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检修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资质认证或体系认证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A01需要具有主机厂、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的同类维修业绩,提供近五年内任一年的同类维修业绩(发票及采购合同复印件)、A02供货业绩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包件收取为200元人民币,汇款凭证需备注包件号,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8:00时起至2024年1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19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人:程建华
立项人电话:13555705299
技术咨询人:王成诚
技术咨询人电话:15802433933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石经理
电 话:024-62080907 1594017619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61**9729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4年01月22日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真空集便器装置检修 | 含托盘 A4修 | 辆 | 1 | 37000 | 13 | 预估数量:100;预估金额:37000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 | A01 | 真空集便器装置检修 | 含托盘 A5修 | 辆 | 1 | 39000 | 13 | 预估数量:400;预估金额:156000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 | A02 | 玻璃钢小间风道检修 | 300*180*850 | 个 | 1 | 36.30 | 13 | 预估数量:500;预估金额:1815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4 | A02 | 玻璃钢电箱托盘检修 | 360*710*60 | 个 | 1 | 35.30 | 13 | 预估数量:500;预估金额:1765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5 | A02 | PVC洗面柜检修 | 双盆 | 个 | 1 | 323 | 13 | 预估数量:500;预估金额:1615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6 | A02 | 电箱大拖盘翻新 | 480*520*260 | 个 | 1 | 103.74 | 13 | 预估数量:700;预估金额:72618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7 | A02 | 车窗内饰框检修(PVC) | 个 | 1 | 53 | 13 | 预估数量:500;预估金额:265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8 | A02 | 玻璃钢行李架扣板检修 | 250*1710 | 个 | 1 | 35.30 | 13 | 预估数量:500;预估金额:1765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9 | A02 | 不包括托盘的整体卫生间检修 | 个 | 1 | 1280 | 13 | 预估数量:400;预估金额:5120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0 | A02 | 电箱大拖盘检修 | 个 | 1 | 56.30 | 13 | 预估数量:500;预估金额:2815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1 | A02 | PVC饰带板检修 | 个 | 1 | 44.84 | 13 | 预估数量:500;预估金额:2242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2 | A02 | 玻璃钢导筒检修 | 5*250*165 | 个 | 1 | 33 | 13 | 预估数量:500;预估金额:165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3 | A02 | 硬质聚氨酯铝发泡板风道检修 | 节 | 1 | 140 | 13 | 预估数量:500;预估金额:700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4 | A02 | 玻璃钢紧急制动阀罩检修 | 150*520 | 个 | 1 | 21 | 13 | 预估数量:400;预估金额:84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5 | A02 | 玻璃钢了望窗扣框检修 | 个 | 1 | 16.90 | 13 | 预估数量:600;预估金额:1014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6 | A02 | PVC窗帘盒检修 | 70*75*1960 | 个 | 1 | 47.76 | 13 | 预估数量:600;预估金额:28656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7 | A02 | 玻璃钢手制动盘检修 | 个 | 1 | 22 | 13 | 预估数量:700;预估金额:154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18 | A02 | 玻璃钢托盘翻新 | 360*790*60 | 个 | 1 | 51.38 | 13 | 预估数量:700;预估金额:35966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9 | A02 | 玻璃钢回风口检修 | 个 | 1 | 41.74 | 13 | 预估数量:700;预估金额:29218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0 | A02 | 送风道检修 | 节 | 1 | 140 | 13 | 预估数量:400;预估金额:560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1 | A02 | 玻璃钢围板检修 | 块 | 1 | 34.70 | 13 | 预估数量:400;预估金额:1388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2 | A02 | 玻璃钢围板翻新 | 个 | 1 | 84 | 13 | 预估数量:400;预估金额:336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3 | A02 | 塞拉门检查门检修 | 个 | 1 | 84.25 | 13 | 预估数量:500;预估金额:42125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4 | A02 | 玻璃钢遮阳罩检修 | 个 | 1 | 101 | 13 | 预估数量:400;预估金额:404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5 | A02 | 玻璃钢集便器防护罩检修 | 个 | 1 | 222 | 13 | 预估数量:600;预估金额:1332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6 | A02 | 玻璃钢风表后罩翻新 | 350*540*60 | 个 | 1 | 54.56 | 13 | 预估数量:400;预估金额:21824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7 | A02 | PVC洗面盆检修 | R440扇形 | 个 | 1 | 223 | 13 | 预估数量:500;预估金额:1115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8 | A02 | 玻璃钢灭火器罩检修 | 400*500 | 个 | 1 | 24 | 13 | 预估数量:400;预估金额:96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9 | A02 | 二人玻璃钢座箱检修 | 320*850*450 | 个 | 1 | 99 | 13 | 预估数量:400;预估金额:396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0 | A02 | 大理石面洗面柜检修 | 个 | 1 | 1650 | 13 | 预估数量:100;预估金额:1650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31 | A02 | 软风道玻璃钢遮阳罩翻新 | 个 | 1 | 305 | 13 | 预估数量:300;预估金额:915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32 | A02 | 玻璃钢回风口盖检修 | 360*820 | 个 | 1 | 99 | 13 | 预估数量:600;预估金额:594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3 | A02 | 玻璃钢废排导筒检修 | 300*420 | 个 | 1 | 146 | 13 | 预估数量:600;预估金额:876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4 | A02 | 玻璃钢三角板检修 | 200*1330 | 个 | 1 | 25.64 | 13 | 预估数量:600;预估金额:15384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5 | A02 | 玻璃钢电箱托盘检修 | 360*790*60 | 个 | 1 | 35.30 | 13 | 预估数量:600;预估金额:2118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6 | A02 | PVC行李架检修 | 辆 | 1 | 859 | 13 | 预估数量:100;预估金额:859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37 | A02 | 玻璃钢托盘翻新 | 360*710*60 | 个 | 1 | 33.92 | 13 | 预估数量:300;预估金额:10176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8 | A02 | 电暖气玻璃钢罩检修 | 个 | 1 | 101 | 13 | 预估数量:300;预估金额:303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39 | A02 | 不包括托盘的整体卫生间检修 | ABS | 个 | 1 | 1480 | 13 | 预估数量:100;预估金额:1480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40 | A02 | 风道盖板 | 1400*2440 | 个 | 1 | 150 | 13 | 预估数量:600;预估金额:900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41 | A02 | 玻璃钢座椅检修 | 个 | 1 | 47 | 13 | 预估数量:700;预估金额:32900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分期分批完成供货,地点: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院内。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验收合格。
招标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