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4线布伦口至红其拉甫公路建设项目新增喀什执法支队塔什库尔干执法大队治超工作业务用房施工监理第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人员 | 数量 | 资格条件最低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建筑工程)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
监理员 | 1 | 具有监理员证 |
项 目 | 内 容 | 备 注 |
项目名称 | | |
购买标段 | | |
获取谈判文件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联系人 | | |
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 | |
QQ电子邮箱 | | |
获取人签名 | | |
线布伦口至红其拉甫公路建设项目新增喀什执法支队塔什库尔干执法大队治超
国道314
工作业务用房施工监理(第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314
线布伦口至红其拉甫公路建设项目新增喀什执法支队塔什库尔干执法大队治超
工作业务用房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BHYWFJJL-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BHYWFJJL-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1月29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正文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正文
七、其他
详见正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006号
联 系 人:黄建江 艾尼·热合曼
电 话:0991-52830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 系 人: 李明阳
电 话: 09915832152
电子邮件: 2280947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道314
线布伦口至红其拉甫公路建设项目新增喀什执法支队塔什库
尔干执法大队治超工作业务用房施工监理(第二次)
谈判采购公告
国
道
314
线布伦口至红其拉甫公路建设项目新增喀什执法支队塔什库尔干执法大队治超
工作业务用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
于
国
道
314
线布伦口至红其拉甫公路建设项目新增喀什执法支队塔什库尔干执法大队治超
工作业务用房设计变更的批复》(新交建管[2023]6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专项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第二
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建设地点位于提孜那甫乡兰干村村委会对面,总占地面积3054.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2.44平方米。包括新建业务办公用房(地上一层,建筑
高度4.7米):554.84平方米,新建柴油发电机房及车库:89.68
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106.36平方米,新建值班室11.56平方米,场区
内砼地坪约为:1753.45平方米,新建化粪池一座,新增绿地面积:724平方米
,新建围墙:216.53米。
1.2采购范围
设置1个监理标段(BHYWFJJL-
1),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招标范围为相应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
修、建筑屋面、建筑电气、建筑给排水与消防、采暖工程,以及室外管网、场
坪、围墙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为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承担施工标段范围内所有工程
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1.3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约2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约4个月,交工
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24年4月。施工监理具体
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
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2.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2.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谈判。
3. 供应商人员、业绩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条件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
师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
(2)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土
木建筑工程)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监理员
1 具有监理员证
注:如上述人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供应商应无条件的增加相关人员
,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1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已交工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监理业绩,且单个标段所监理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或施工合同额不
少于800万元。
注:“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即所监理项目(施工
标段)的交工时间在近3年内(本表“交工”与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①、②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和(或)
合同协议书(亦可同时提交所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②五方(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下同)签认的单位工程质量竣
工验收记录。如上述两项证明文件无法完整、准确地反映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
具体业绩信息(单个标段的建筑面积或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合同额、所监理工程
主要内容及交工时间等),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委托人(不包括其内设
及派出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对于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获得的两个监理标段,视为两个不同的业绩。
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有效的企业
变更批件以说明其业绩的有效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请于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日上午10:
00~13: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19:00获取谈判文件,在获取谈判
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①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Excel版本)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获取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80947473@qq.com。邮箱收到资料(必须齐全)
且通过工作人员审核无误,视为获取谈判文件成功,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将
谈判文件等电子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11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0时30分
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3191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
被视为无效。
7. 授予原则
谈判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
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等的,则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
应商优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00
联系人:黄建江 艾尼·热合曼
电 话:0991-5283025
纪检监察:0991-528302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100029
联系人:李明阳
电 话:0991-5832152转8003 18899161480
传 真:0991-583215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谈判文件获取登记表
内 容
备 注
项 目
项目名称
购买标段
获取谈判文件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联系人
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QQ电子邮箱
获取人签名
注:
1、表中的联系人、QQ电子邮箱、移动电话应属于同一个人,以便于购买文件时沟通顺畅
。
2、在获取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①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Excel版本)和
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
获取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80947473@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