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原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GZ-2024-0123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原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85 元/页,招标人为原阳县人民法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内容及要求:卷宗随案信息化技术服务、归档电子卷宗制作、数据挂接、数
据备份及纸质档案的整理移交。(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原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原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
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
府采购网,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3)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供应商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511606813@qq.com,经审核合格的供应
商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原阳县人民法院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原阳县人民法院会议室
七、其他
原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原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国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2 月 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Z-2024-0123 号
2、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85 元/页
5、采购需求:
5.1、项目内容及要求:卷宗随案信息化技术服务、归档电子卷宗制作、数据挂接、数据备
份及纸质档案的整理移交。(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5.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4 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
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
府采购网,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3)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1 月 24 日 8:30 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 17:0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国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供应商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511606813@qq.com,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
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
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
联系方式,上述资料的为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目名称”+“公司
名称”+资料)。
注:获取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
通过 资格审查的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售价:3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原阳县人民法院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
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原阳县人民法院 0373-7580111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原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原阳县黄河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路西北角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525015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国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洪门社区 4#楼 7 楼
联系方式: 娄静 13839063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娄静
电话:13839063289
河南国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原阳县黄河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路西北角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250152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国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洪门社区 4#楼 7 楼
联 系 人: 娄静
电 话: 1383906328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