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和平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和平县环境监测站委托,对和平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和平县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和公易采(公)[2016]11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910,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1.《招标文件》(********/146*****86004.doc">点击此处阅读下载)2.《投标报名表》(********/146*****96081.doc">点击此处阅读下载)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最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期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取得省级或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所依据的标准(方法)现行有效(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检测能力附表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 4月 13日

报名登记备案起止时间

2016年4月13日起至2016年4月21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登记备案方式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现场报名

报名登记备案地点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 ****-*******

报名登记备案时应提供材料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5月10日 上午9:30时

开标时间

2016年5月10日 上午9:30 时

投标及开标地点

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国土资源局十楼评标1室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和平县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及联系人电话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收款人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2006 0025 2920 0042 649

其他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和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2-*******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饮用水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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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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