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月22日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月22日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川建审发〔2015〕39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三级)不同申报平台审查受理的通知》(成住建〔2019〕132号)等有关规定,对四川精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埃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项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见附件)。
新办资质的企业,须在取得《资质证书》六个月内,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特此通告。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2日
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一览表 | ||||
2024年1月第2批(第2号通告) | ||||
建筑业企业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四窗体顶端 四川精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 经上级部门核查: 不批准,企业财务报告不符合要求。 |
2 | 四川埃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 不同意: 1、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黄俊康、巫丽平、杨丽、郑惠莲职称证明存疑。 |
领证时间:为通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在简阳市住建局102办公室领取; 领取所需材料:受理通知书(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定代表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相应批次通告首页及相关页、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增项、延续的企业需带原有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全部加盖公司公章)。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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