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关于绿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关于绿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绿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企业。
一、项目总体要求
在进行室内植物布置时,除了必须考虑满足室内植物布置的生态需求和本身的功能发挥,使室内植物能更好地改变室内小气候,减少室内装修的污染度,净化空气,增加氧气和负离子的浓度,还应进一步考虑室内植物美化室内环境的功能发挥,考虑通过室内植物本身特色和配套盆几摆件来体现整体风格和功能,更要考虑办公室各领导个性化的要求。
二、具体服务要求
1、养护质量要求:按采购人需求摆放和养护其绿植和盆景。要求摆放的品种多样化,布局合理,使其有整体观赏效果,同时设计摆放及材质需附合大楼装修特点,具体做到以下:
1)花卉盆景生长正常,无枯枝残叶,无虫害,无死株。
2)花卉盆景的盆、缸外观整洁,无青苔、泥迹、破损等现象。
3)花卉盆景内无杂草、无腐叶,无裸土现象。
4)及时更换、防止枯萎,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禁在办公室、会议室内喷洒农药。
5)植物无残株、黄叶,对叶片叶尖存有少许黄叶的,要合理修剪,保持株型美观自然。
6)保持植物的花盆、器皿干净整洁、无赃污,花盆内无杂物、垃圾,对损坏残缺的花盆套缸及时更换,做到无烂盆、坏盆。
7)植物的底碟、套缸、花盆应合适配置、不大不小美观大方,底碟、套缸、花盆的颜色搭配适当。
8)保持花盆、底碟、套缸内无泥垢、脏水,定期清洗,干净整洁,每次养护完毕,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清洁。
9)提供的植物三个月后可适当更换同档品种,鲜花时新、造型新颖,并根据不同季节和花木生长情况及时更换失去观赏价值的花木,对花木种类在同档次的条件下进行适当调整,以使摆花效果富于变化,保持所供花木析新鲜和美观。
10)植物花卉在摆放期间要保证期生长需要,必段定期施用肥料,施用的肥料应无异味、无毒的有机肥或高效无机肥,但要保证无刺激性气味,保证摆放环境清新自然,对虫害严重的应更换。
11)花盆换花每季度至少更换两次,在此期间须对采购人养护的花木进行管理养护(淋水、修剪、施肥、除虫等),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无坏叶,每天须派专人负责养护,其他时间采购人认为有必要通知的,养护人必须随时响应到位,特殊场所的养护需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进行。
12)搬运盆花的推车在大楼内必须做到无躁音操作。
13)每逢节日或重要活动,额外提供一定数量的免费盆花进行节日装饰。
14)物业管理人员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植物通知绿化单位整改,绿化单位须在二天内调整符合要求的植物。
15)绿化养护单位必须随时由物业管理人员监督并检查、给予评定,对服务态度、工作不到位的要求改正,养护单位需在每月评定表签字。
2、养护人员的基本要求:
1)一律穿着统一的服装,挂牌服务。
2)养护人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并持有本人的健康证明。
3)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周边地面卫生。
4)养护人员在工作场地与职员或其他任何相关人员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其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5)养护人员摆放和养护花木时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注意安全,严守机密;不得损坏原有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6)做好年度、季度、月度和周计划,严格实施。
三、采购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价为本项目花卉、盆景养护所需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运输费,养护费,花卉、盆景死亡等消耗费,利润,管理费,规费,税金,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应有费用。
4、合同期限:三年。一年后对招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合同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5、付款方法和条件:凭采购人年度考核的满意结果,每下年度初支付上年度费用。
四、盆栽数量、范围及金额
盆栽数量约402盆,范围为太河商务楼、小港自然资源所、大碶自然资源所、柴桥自然资源所、梅山自然资源所、霞浦自然资源所,预增加新碶自然资源所。金额不超过7.2万元/年,采购价格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3日--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820办公室;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
3、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行密封,并在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加盖公章)、投标时间等信息。
2024年1月23日
评分标准(绿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 分值 | ||
技术分58分 | 本项目的具体摆放方案:包括花卉、盆景摆放布置的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中提供设计图)(20分):被评为优的得20-13分,评为良的得12.9-6分,评为一般的得5.9-0分。 | |
季节变化时花卉、盆景品种的更换方案(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自己情况、季节因素和花卉、盆景对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10分):被评为优的得10-8分,评为良的得7.9-3分,评为一般的得2.9-0分。 | ||
保证措施:花卉、盆景养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如遇到特殊情况时的应急处理方案)(16分):被评为优的得16-10分,评为良的得9.9-5分,评为一般的得4.9-0分。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其他优惠承诺进行评价(12分):被评为优的得12-8分,评为良的得7.9-3分,评为一般的得2.9-0分。 | ||
商务分12分 |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资质的得1分,二级资质的得2分,一级资质得3分。要求资质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
种植基地规模(6分): 种植基地面积在150亩及以上且专用绿化摆放的大棚面积在10亩及以上者得6分;种植基地面积在100亩及以上且专用绿化摆放的大棚面积在5亩及以上者得4分,其他不得分(种植基地如自有的提供土地所有权证/使用权证及专用绿化摆放的大棚面积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如租赁的提供租赁土地的土地所有权证/使用权证及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名称须与租赁协议中出租方名称一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
业绩(3分):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机关事业单位花卉、盆景养护服务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年盆景养护合同,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得1.5分,最高得3分;每提供1个年盆景养护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60万元(不含)的得1分,最高得3分;每提供1个年盆景养护合同,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得0.5分,最高得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
价格分30分 |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
合计(100分) |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标签: 绿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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