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重要经营决策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招标公告
2016年度重要经营决策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重要经营决策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重要经营决策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已批准立项,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培训评价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州。
2.2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2.3 项目概述:根据2014年修订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投资、大额捐赠或重大资产处置、产权或股权变动、重组改制、股权处置、发行债券等重要经营决策事项需要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凡是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决策事项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由公司法律部组织开展。多数重要经营决策法律审核时效性要求较高,为提高法律尽职调查的质量和效率,避免因项目采购及签订合同等流程花费时间较长而影响重要经营决策的及时性,因此需要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承担2016年公司相关重要经营决策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2.4 招标范围:
标的物名称/描述:
标包1:2016年投资类重大项目法律尽职调查;
标包2:2016年资产处置类重大项目法律尽职调查;
标包3:2016年5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项目法律尽职调查;
标包4:2016年公司类重大项目法律尽职调查。
标的物数量:4。
标包划分情况:4个标包。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 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事务所,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4 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等过程中,未受到南方电网公司的通报批评或处理;
3.5 投标人应满足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为中国企业开展与其所投标包相同服务的业绩;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120天。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月 12日至4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5号保利中心6楼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刷卡支付),售后不退。(报名时务必自备U盘,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5号保利中心6楼(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服务机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5号保利中心6楼
联系 人:蒙工、黄工
联系电话:***-********、********
传真:***-********
9.监察局: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6号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监察局,邮编:510623,举报电话:***-********,举报网址:www.12388.csg.cn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2016年4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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