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臭系统设备采购-除臭系统
除臭系统设备采购-除臭系统
项目名称: | 除臭系统设备采购-除臭系统 | ||
项目编号: | 440*****240********** | ||
项目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 | ||
项目概况: | 无 | ||
公告名称: | 除臭系统设备采购-除臭系统 | ||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采购 | ||
公告信息: |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0 | ||
交货期说明: |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本项目中的化学洗涤塔、水洗除臭塔、生物除臭塔、活性炭吸附塔、电控柜、风管的供货安装调试,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除臭设备的供货(不包含收集风管)、深化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包装、运输、保护措施、运输损耗及保险、装卸(含卸货所需人工及吊机等费用)、完整性验收、现场正常送检、交付验收、主辅料、配件及备品备件、售前服务费(含实地测量费用)、防雷接地、调试、技术人员培训、全部试验费等。设备质保期为24个月(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项目保修期,应使用其保修期)。 | ||
资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除臭设备的制造商或其合法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且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制造商与其合法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资质,可采取以下方式投标(三选一): (1)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除臭设备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与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 (投标人需提供委托协议); (3)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李工 | ||
联系电话: | 0755-******** |
标签: 除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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