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白马矿业锥型漏斗等2项指定品牌第二次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新白马矿业锥型漏斗等2项指定品牌第二次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新白马矿业锥型漏斗等2项指定品牌第二次公开询比(PGWZMYHGXHD240*****3730)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或生产型企业参股或控股的授权直销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与本标的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或生产型企业参股或控股的授权直销公司需提供母公司所具有的与标的物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和业绩的证明。投标方只能投报徐州天诺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的产品,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公司级和攀钢集团公司级的灰名单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8)、禁止工商注册未满1年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采购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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