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南城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鲁甸县南城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鲁甸县南城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已批准,项目业主为鲁甸县教育体育局,项目资金来自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1项目编号:ZTYY-2024-004;
2.2项目地点:鲁甸县文屏街道砚池山村。
2.3招标范围:鲁甸县南城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4预算资金: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上限报价如下:
鲁甸县南城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单项预算资金 | |||||
序号 | 类 别 | 检测内容 | 单位 | 上限单价(元) | 备注 |
1 | 专项检测 | 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 | 吨 | 37.00 | |
2 | 低应变 | 根 | 39.00 | ||
3 |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 | 1.50 | ||
4 | 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 | ㎡ | 0.80 | ||
5 | 植筋拉拔 | 根 | 120.00 | ||
6 |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 | ㎡ | 1.00 | ||
7 |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 ㎡ | 1.00 | ||
8 | 防雷接地电阻检测 | ㎡ | 0.50 | ||
9 | 见证检测 | 混凝土试块抗压 | 组 | 30.00 | |
10 | 混凝土抗渗 | 组 | 500.00 | ||
11 | 砂浆试块抗压 | 组 | 30.00 | ||
12 | 砂浆配合比 | 组 | 450.00 | ||
13 | 钢筋 | 组 | 95.00 | 含焊接、机械连接 | |
14 | 砂、石 | 组 | 300.00 | ||
15 | 砌块(砖、加气块) | 组 | 280.00 | ||
16 | 电线、电缆 | 组 | 900.00 | ||
17 | 防水卷材 | 组 | 800.00 | ||
18 | 防水涂料 | 组 | 1600.00 | ||
19 | 土工击实 | 点 | 450.00 | ||
20 | 压实度 | 点 | 42.00 | ||
21 | 轻型触探 | 点 | 120.00 | ||
22 | 门窗四性 | 组 | 4500.00 | ||
23 | 保温材料 | 组 | 2100.00 |
最终工作费用以实际工作中产生的检测内容及检测数量据实结算支付,如出现上述内容以外检测内容,由双方协商解决。
2.5服务期限:采购人指定时间完成成果;
2.6质量要求:须满足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定,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9响应单位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1响应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响应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2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后至2021年的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响应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4响应单位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响应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响应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4.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单位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4.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
4.2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1月31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昭通亿元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景秀蒙泉北区B1栋二单元502),携带下列资料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不需要提供)。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02月04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为昭通亿元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景秀蒙泉北区B1栋二单元5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鲁甸县教育体育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昭通亿元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鲁甸县文屏镇政通路16号 | 地 址: |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景秀蒙泉北区B1栋二单元502 |
联系人: | 马老师 | 联系人: | 李虹 |
电话: | 0870-******* | 电 话: |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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