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利函〔2023〕54号关于核发广西中交平昭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取水许可证的函
平水利函〔2023〕54号关于核发广西中交平昭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取水许可证的函
关于核发广西中交平昭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取水许可证的函
广西中交平昭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广西中交平昭投资有限公司平昭高速总承包经理部TJ4分部黄龙村委摊底村拌和站取水工程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并对取水设施现场勘查验收,符合发证条件,现同意发放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编号:D******S2023-0015,有效期从2023年12月21日至2028年12月20日。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地点为平乐县大发瑶族乡黄龙村委摊底村(经度:110°43′36.9″,纬度:24°20′10.25″);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核发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
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广西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政府令2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取水、用水管理按规定完善计量设施安装,按时报送取水量情况,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变更申请。
平乐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平乐县水利局办公室2023年12月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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