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询价

清水河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询价

清水河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询价预审公告
内蒙古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清财购准字[2016]15号
采购文件编号NMHXZB15-0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服务器、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复印机1详见询价文件25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3、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直接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响应的投标人均可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资格预审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提供资料需装订,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2套); 3、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授权委托书2份原件); 4、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企业近半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投标企业近半年内的纳税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声明、近三年审计报告); 5、本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04月12日至2016年04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2:00时,下午 2:30—5:00时。资格审查地点: 内蒙古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null 四、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务员小区西门南200米路东红色高层东单元10楼东户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何亚庆
联系电话151*****817133*****337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清水河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西街
邮政编码011600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内蒙古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4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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