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合作镇农村环境长效保洁人员劳务发包项目采购公告三
启东合作镇农村环境长效保洁人员劳务发包项目采购公告三
启东合作镇农村环境长效保洁人员劳务发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合作镇农村环境长效保洁人员劳务发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
地 ? ?址:启东市合作镇居仁路118号
联 系人:丁健森 ? ? ?
联系电话:189*****826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燕
地址:启东市国动产业园18号楼501室
联系电话:189*****970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启东合作镇农村环境长效保洁人员劳务发包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次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104.76万元/年度(其中包含电瓶车第三者责任险450元/辆,暂估56辆,合计2.52万元),单价最高限价:426元/人/月;人数暂估为每月200人,实际外包人数以采购单位需求的人数为准增减,每月结算以实际到位人数为准。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单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文件正文”中第六点。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磋商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磋商公告后,与本磋商公告一并发布上网,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江苏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磋商时间及截止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2月4日09:30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09:30 ?(北京时间)
八、开标(磋商)时间:2024年2月4日09:30 (北京时间)
九、开标(磋商)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国动产业园18号楼501室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路国动产业园18号楼501。收件人:陈燕,联系电话:189*****970,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投标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料费100元,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招标代理机构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资料费在投标截止前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邮寄),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招标代理费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专家评审费(按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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