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拥有吉林市建业房屋开发公司债权资产。截止2024年1月20日,拥有整体债权7,188.6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044万元,利息2,108.54万元、费用36.1万元(详见附表),拟进行公开转让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务人及资产所在地为:吉林省吉林市。

  交易条件为:要求竞买人信誉好,可按我公司要求付款,能够接受不良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不良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竞买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本次转让资产所涉及的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欲咨询了解上述资产的相关具体情况,请与中国华融吉林分公司联系。请投资者登陆中国华融网站(http://www.chamc.com.cn/)查询具体情况,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43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31-********

  公告清单:

债权基准日:2024年1月20日
借款笔数 地区 借款人名称 欠款本金余额 (单位:万元) 累计欠息金额(单位:万元) 挂账费用 (单位:万元) 担保方式 保证担保人
1 吉林 吉林市建业房屋开发公司 5,044.00 2,108.54 36.1 保证 吉林建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建业大厦有限公司(吉林建业大厦有限公司特别清算委员会)
合 计 5,044.00 2,108.54 36.1         

  特别说明: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4年1月20日的欠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予以偿还的利息、费用等金额。罚息、违约金等数额按原借款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

  2、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以及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4年1月24日

,吉林,吉林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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