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公司建投总承包公司直管八部昆明高新区重点基础设施第一批建设项目三标段工程其他

总承包公司建投总承包公司直管八部昆明高新区重点基础设施第一批建设项目三标段工程其他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

总承包公司建投总承包公司直管八部昆明高新区重点基础设施(第一批)建设项目(三标段)工程其他采购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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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24 年 1 月 24 日

招标文件补充、细化说明

一、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所有复印件均指原件扫描件。

二、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三、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北京时间。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版权属于招标人所有,第三方不得转借、复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总承包公司建投总承包公司直管八部昆明高新区重点基础设施(第一批)建设项目(三标段)工程其他 采购招标人为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材料采购选择供货商进行招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详情请见采购清单

2.2交供货期限: 以项目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洛路(梁峰路—化城街)中国石化马金铺加油站旁

2.4质量标准: 1、沥青:采用石油沥青,上面层为AC-13基质沥青基质沥青采用70号A级沥青,并在其中添加重量比为沥青混合料0.4%的沥青路面专用抗车辙剂,中面层的AC-20基质沥青采用70号A级沥青,下面层AC-25C基质沥青采用70号A级沥青。沥青上面层和下面层间喷洒粘层油,粘层油采用PC-3乳化沥青,粘层油用量0.4L/m2;面层和基层间喷洒透层油,透层油采用PC-1乳化沥青粘层,透层油用量0.9L/m2;

2、在使用沥青混凝土施工时,其质量检验和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和规定执行

2.5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供方需垫资供货。自供货之日起,供需双方每月20日对单结算,对本月单据核对无误后,按当月实际供货量的85%支付,剩余15%的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不滚动、无息)。

2、甲方资金困难时,乙方同意暂时垫资,待甲方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经知悉甲方的付款流程时限,在价格中已经考虑了逾期付款的费用成本。若逾期付款的,乙方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损失等除本金以外的费用。甲方资金一时不到位时,乙方不得擅自停止施工。甲方付款给乙方的前置条件是同比例收到建设方的工程款,若甲方未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不得主张甲方先行支付。

2.6计重方式: 理计

2.7计价方式: 固定价

  1.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投标人被批准的经营范围包括标包物资种类。

3.2.2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在云南省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云南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3.2.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2.4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2.5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注意

1.基准信息价以开标当日信息价为准。

2.单价含税、含运输费、吊卸费,货款、运费、吊卸费一票制结算。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4.结算付款方式按标书载明方式进行,不接受供应商提出的其他结算方案。

4.平台注册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登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申请注册平台供应商,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投标。

4.2温馨提示:投标人提交注册申请后,平台工作人员将在2-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通知发送至投标人注册联系人,为不影响参与投标,请提前在平台注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电子版文件获取

已注册、通过审核的投标人,请于登陆““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必须于报价时间截至前上传至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投标单位慎重对待。

6.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时间: 2024 年 月 日 14 时

7.2.地点““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

8.报名截止时间

时间: 2024年 月 日 14 时

9.联系方式

招标经办人:陈宏伟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路5号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182*****617

10.信访举报机构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举报电话: 08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包含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1.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公布。

1.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至止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通过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修改。

2.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距投标截止时间不满足时间要求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做出答复;若异议和答复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按规定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预审文件

2.1申请人须知

2.1.1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请于《招标公告》公告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如遇时间调整,以最终确定通知为准 ),按网上电子化招标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2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时递交相关材料后,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2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2.2.1投标人被批准的经营范围包括标包物资种类。

2.2.2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在云南省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云南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2.2.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2.4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2.2.5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2.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递交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投标代理人授权书,其他能证明投标人保供能力的材料也可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补充材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以PDF格式通过系统上传。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开标前须上传至“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

3.1.2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投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三、法人授权投标代理人授权书

四、其他能证明投标人保供能力的材料也可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补充材料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投标文件

一、投标报价一览表

第三部分 承诺函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格,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要求必须相同,否则无效。

3.2.2.报价清单价格与附件价格不一致,以清单价格为准。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必须于报价截止前上传至““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投标单位慎重对待。

4.1.2.逾期提交投标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1.3.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招标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时间: 2024 年 月 日 14 时

5.1.2.地点:““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

6.评标

6.1 评标小组

6.1.1.公司成立由统购中心、成本合约部、需用直管部共同组成的评标小组,公司纪律监察室对开标、评标过程全程监督。

6.1.2.评标小组根据报价,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按【投标总价排名】、【投标响应应情况】、【单价合理性】三个标准综合评标,其中:

【投标响应应情况】、【单价合理性】通过制度评标,以上两个标准不通过判定为无效投标;

【投标总价排名】打分制评标,打分标准为:报价最低得10分,投标价排名增加一名,得分扣1分。打分总分最高为第一中标人。

6.1.3.评标专家在72小时内完成评标,规定时间内未评标视为放弃评标,同意最终定标结果;放弃评标专家人数占专家总人数一半以上认定为开标结果存在问题,做废标处理。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 定标

7.1定标方式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择优选定中标人。

7.2中标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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